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鉴于:甲方为隧道项目需要乙方引进业主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项目引进操作过程中提供财务居间服务,并依约定收取居间服务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乙方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为甲方介绍项目,并针对甲方项目与业主进行前期的沟通与交流;促成业主与甲方的项目顺利签约,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二、甲方项目
项目名称:
三、乙方责任
1、为甲方介绍隧道项目业主,并针对甲方项目与业主方进行前期的沟通与交流;促成业主方与甲方顺利签约。
2、在引进业主方过程中提供顾问建议;
3、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甲方项目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项目意向业主方以外的无关第三方公开。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均客观、真实、有效;
2、在乙方对甲方的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并积极履行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对乙方提供的专业意见、建议方案、各项分析资料以及在咨询过程中了解的乙方资料和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业主方进行会晤。
五、居间服务费用
1、双方确认 项目,总造价 元。甲方总数下浮 个点给乙方。(最终以甲方跟业主方结算的总价为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逾期付款。
2、居间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甲方跟业主方签好合同,甲方顺利拿到预付款三个工作日内付总造价的50%。正式开工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50%服务费。(逾期付款按1‰每日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
3、甲方的财务章先由乙方暂时保管。等乙方结清顾问费后财务章无条件交回给甲方。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终止。
3、乙方促成了业主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业主方签署投资合作合同,将视乙方顾问责任完成,甲方就必须支付双倍的财务顾问费给乙方。
七、不可抗力
1、在协议履行期间,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2、不可抗力原因消失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乙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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