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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红领巾广播稿

2020-09-03 来源:易榕旅网

  音乐:

  男、女主持人: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下午好!又到我们红领巾广播时间了。很久没有和大家见面了。不知你们有没有忘了你们的朋友?

  我是骆明杰

  我是张潇月

  女:今天,我们为大家安排的主要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读书注重六法、校园新闻。希望你们能够喜欢。音乐之后我们就开始吧!

  音乐:

  男:首先,我们来听二个故事。

  某校五年级的学生——张华,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他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女: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你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同学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不知道同学们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例子。父母不让孩子读书,而让他们去打工赚钱的。如果有,你可以积极向他们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用同学们自己的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男:我们身边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例子非常多。程浩的爸爸就是。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程浩拿了同学的东西。爸爸知道后非常生气,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并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他爸爸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应受到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的保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当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应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护自己。

  音乐:

  男:读书要讲究方法,只有方法对头,才能有一定的收获。下面就由我们向小读者介绍一些,愿您从中获得收益。

  女:一是多翻法。鲁迅先生曾说过:“书在手头,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看读几页内容。”此法可以防止受某些坏书的欺骗,还有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等好处。

  男:二是设问法。这就是大体上了解一下书的结构和内容,然后合上这书,先自己想想。一边散步,一边自问自答: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然后带着这些问题再去细读全书。

  女:三是“五到”法。读书要心到、口到、眼到、手到、脑到。“心到”是指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口到”指开口读书,读出声音来;“眼到”指仔细浏览,目光专注;“手到”指边读边做笔记;“脑到”指读书时要善于动脑勤思考,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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