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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推荐协议

2020-08-26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职业学校

  乙方(学生):

  为适应社会对中高级实用型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身体健康、无不良恶习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使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愉快走上工作岗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自愿报读甲方专业方向学习,学制三年,学习期结束,乙方经考试、实训合格毕业后,甲方根据乙方自身条件和学习结果负责推荐就业。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负责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学大纲颁布的教学计划对乙方进行教育培训,除乙方自动弃学,伤病辍学,违纪停学外,督促学生修完学业,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发给全国通用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毕业证书,以及全国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在乙方职业品德良好,择业观念正确,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获得双证(学历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操行表现合格,无任何不良违规记录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为乙方推荐就业。

  3、除乙方自动放弃推荐或达不到岗位要求又拒绝甲方合理推荐外,根据“优生先推,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合格毕业生在毕业后半年内确因甲方原因未能推荐就业者,由甲方退赔乙方培训费。

  4、乙方学习期间,甲方对具备条件、有取得大专或大学本科学历证书愿望和能力的学生提供进一步学习的机会和条件,帮助经考试合格者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应专业的大专或大学学历证书(学习等相关费用另付)。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钻研,熟练掌握相关职业工作技能,按要求进行在校课堂学习和定岗实习、实训,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乙方未获得两种证书,甲方不予推荐就业。

  2、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甲方将定期依据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乙方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分低于60分者甲方不予推荐就业。

  3、乙方在签定合同后,非甲方违约的任何原因单方要求中止合同;或因乙方严重违纪被开除,劝退以及私自离校者,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且本合同自行中止。

  4、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过程中,应坚持社会需要第一,个人自愿第二的原则,根据自身条件积极配合。凡因乙方达不到岗位要求,又拒绝合理推荐或接受推荐后自行离职由乙方自行负责。

  5、学生在毕业前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进入指定的厂(公司)实习,实习期满,学生根据实习的厂方(公司)当时用工情况,可选择与厂方(公司)签定用工合同。

  6、乙方应及时按要求交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就业安置时发生的办证、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此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四、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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