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知法守法,严于律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小学生,人们常把我们比喻成幼芽、花朵,但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因此,必须有人呵护,才能长成大树,而保护我们茁壮成长的正是逐渐完善的法律法规。
同学们,知法守法,严于律己,是我们成长的必经之路。我们作为开元分校的一份子,要特别注重增强法律意识,必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对于学生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无故旷课、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进入未成年人不适宜的营业性吧等场所等是未成人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应该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有不法分子威胁、指使、教唆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可是在生活中,有的同学却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排队不讲秩序、喧闹扰人、脏物到处乱扔、骑车乱闯红灯等,这些都是法规所禁止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我们不能奢求每时每刻由他人来约束你,来纠正你。更多的时候要学会自我约束,这也是法律这根准绳所期望的最好伙伴。
为了我们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同学们紧密相关的法律常识,本周学校还特意聘请济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大队长为全校同学做一次法制教育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时刻防微杜渐,谨小慎微。
“从小恶到大恶,再到罪恶,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今天的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明天就可能发展成为严重的危害性行为,甚至走向犯罪。在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几点建议:
一、我们应该增强“守法”的意识,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按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才能明辩是非;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我们应该积极运用规章制度,冷静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维护校园和谐。
四、遇到各种侵害时,我们不要忍气吞声,也不可采用野蛮的报复行为,而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神圣的,它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刻守护着我们;法律也像是孙悟空,用他的那双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在此,我号召全校同学:让“遵纪守法、严于律已”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和生活。
同学们!请记住:知法守法,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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