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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备品管理制度

2022-10-14 来源:易榕旅网

  一、申请拟定

  1.申请的拟定由各工厂设备科长负责。日常维修用配件每月集中申请一次。重要设备易损件申请应确保库存配件数量至少满足两个更换周期或两个月的用量。

  2.各类配件一次申请的数量最大限度不超过40天的用量。备用易损件申请数量最多不超过三次维修用量,最大备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使用数量较少、需要生产厂家专门制作的设备易损件备用周期最大不超过一年。

  3.所有配件申请时必须注明配件的通用名称、规格型号(或详细测量数据)、质量(或使用寿命)要求、申请时间、计划使用时间、库存余量。关键零部件的申请需要注明价格范围或参考供应商的公司名称。4.采购费用较高(一次费用超过20xx元)的设备配件或设备改造申请,应单独立项申请,不应当列于月度申请之中。

  二、申请审批

  1.月度申请必须于每月的28日前提报。由工厂设备科负责人确认署名后,分别送交工厂厂长及设备部审查签字,再由事业部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交于采购科审查、采购,配件相关数据、技术参数未标注明确的,采购部门有权退回申请。

  2.应急申请可以由设备负责人题写后交工厂生产厂长以上领导签字审查后,由采购科部门购置。

  3.财务部门每月将设备配件库存情况报表提供给设备部,以便设备部结合库存情况对各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4.设备部每月对闲置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调查、统计,并建立电子台帐,以便及时对部门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和调配设备、设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减少资产闲置。

  三、配件采购

  1.设备配件的采购必须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部门在接到部门申请7日内必须及时将采购物品采购入库,不能按时完成的采购任务应及时与使用单位协调解决。

  2.配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配件必须满足申请要求的各项数据、技术指标标准,否则设备部门将不予验收并通知采购部门另行处理。

  3.工厂设备科不得私自与供应商联系采购任何物资或外协维修、改造任何设备。

  4.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对配件申请单位提出的规格、技术参数要求有疑议时,应及时与申请单位协调落实。

  5.采购部门对申请单位提报的配件,通过市场调查和进行性价对比后认为可以提供性价比更合理的新型配件时,应及时与配件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讨论,在征求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试用性采购。

  四、配件入库

  1.采购回的零部件必须及时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质量检验。库管人员在配件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给予办理入库手续。

  2.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公司其他规定的配件,一律不得办理入库,也不允许在库房寄存,同时库管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3.关键配件及进口设备配件的验收入库工作,由设备部派专门人员参与质量检验。

  4.经验收合格并入库的配件,库管人员在做好登记、入账工作的同时,配件的存放明细单上必须详细表明配件入库时间、供应商名称、批次数量、报废周期。

  五、配件领取

  1.设备部门领取配件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程序:

  ①由维修、电工或其它设备部门出据书面申请领料单,领料单需填写配件名称、数量、用途、时间和领料人姓名。

  ②领料单交由设备科长签字批准后,到财务科换取正式单据。③凭财务开据的领料单据到物料库领取配件。

  ④紧急情况下,可由工厂设备科长批准后到物料库凭单暂时借用配件,但必需于当日补齐手续。

  2.各工厂设备部门在领取物料前,必须将上日应退回的旧配件按规定退回物料库管理。否则物料库不予发放新配件。

  六、配件使用

  1.维修人员在设备维修过程中,首先要仔细确认待更换配件的质量要求和规格型号,以确保领取符合维修要求和数量相符的配件。

  2.维修或改造过程中使用的配件要在维修后及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记录要简要说明设备名称、用途、维修过程和维修时间。配件更换的数量、具体位置、上次配件损坏的具体原因必须详细标明,而且记录要由设备使用部门班长以上干部确认签字。

  3.每次维修后的剩余配件数量不得多于领取数量的10%,维修剩余配件暂存于维修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否则应将剩余配件及时办理退库手续。4.维修班长每日至少抽查一处的维修工作状况,抽查内容包括耗用时间是否合理,维修质量是否合格,配件使用是否真实正确,设备使用部门是否认可。设备科长每周不少于二次抽查,设备部每月不少于两次抽查。

  七、配件储备

  1.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允许各维修部门储存一定数量的易耗零件和关键部件,储存数量最多不超过两日用量。

  2.备用配件、零件的`储存必需建立详细的《备件储存明细台帐》并由维修部门、工厂设备科、设备部分别存档。

  3.备用配件一旦被使用,维修部门必须在24小时以内进行补充。

  八、配件报废

  1.所有维修后更换下来的旧配件,必须在二日内办理退库手续,除改造、安装工程外,要求做到领取数量与退库数量吻合。

  2.旧零部件由维修部门负责办理分类退库,即报废品根据材质不同分类、可再用与无价值的零部件进行分类。

  3.库管人员对正常报废的零部件,同样需要进行登记、备案。

  4.库管人员对旧件未及时退库或旧件退库工作混乱的部门,有权责令整改,严重时暂停发放新配件。

  5.属于保质期内损坏的零部件,由维修部门出据书面使用报告(配件名称、领用时间、损坏日期、损坏原因),连同报废配件一起交回库房,同时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负责向采购部门说明情况、提出免费更换要求。6.库房管理人员在供应商未及时办好前期配件免费更换的情况下,不予接收该供应商提供的任何新配件或其他供应物资。

  九、废品处理

  1.为保证最大限度的节省维修费用,要求各工厂维修部门对替换下来的旧配件要定期进行合理组合或修复利用。

  2.当报废配件数量积攒到一定程度时,由库管人员负责通知设备部、财务部对报废配件进行报废审查。

  3.经设备部确认予以报废处理的配件,由办公室负责集中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库管、财务、设备部必须派人参与监督。

  4.报废处理后的配件记录,由财务部门协同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消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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