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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2-03-22 来源:易榕旅网

  为加强单位的财务工作,提高财务工作效率,规范支票签发业务流程,发挥财务管理作用和提高资经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签发支票,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严格做到“九不准”。

  (1)不准更改签发日期。

  (2)不准更改收款人名。

  (3)不准更改大小写金额。按照《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如若更改,即成为无效票据。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即签发超过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支票。

  (5)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6)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签发的空白支票即指事先盖好印章的支票。携带该种支票外出,遗失后将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7)不准签发有缺陷的支票。

  (8)不准签发用途弄虚作假的支票。签发用途不真实的`支票,系套取银行信用行为,银行一经发现,按违反结算制度给予经济处罚。

  (9)不准将盖好印鉴的支票存放于他人处让其代为签发,以防形成空头支票或经济诈骗。

  (二)要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晰。

  (1)支票要按顺序编号连续签发,不得跳号。

  (2)日期中的年份要写完整,不得简写。

  (3)收款人必须写全称,不得写简称,防止户名不符,形成退票。

  (4)签发人对本单位账号要正确写。

  (5)注意日期、收款人、大小写金额的准确填写,防止签成无效支票。

  (6)其他更改的地方要加盖预留印鉴,使用印泥。

  (7)必须使用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印章一定要清楚。

  (8)不得用蓝墨水填写。

  (三)要由专人签发。支票应由财务部门分派专人保管、签发,不要多人插手,以便分清责任。支票打印机也要明确出纳专人使用管理。

  (四)支票金额及印鉴需有两人以上复核,签发人及复核人需对所签发复核的支票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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