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根据区政府批转《长寿路街道关于长鸿等三个居委会暂缓选举的请示》(普府办收〔20xx〕办142号)、《关于石泉新村第三居委会暂缓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普府办收〔20xx〕办104号)、《关于建民、幸福等五个居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普府办收〔20xx〕办166号)、《关于长风新村街道中山桥居委会暂缓选举的请示》(普府办收〔20xx〕办152号)的意见,区民政局对长鸿、叶家宅、宜昌、石泉新村第三、建民村、幸福、江淮村、农林村、光新村、中山桥10个居委会要求暂缓选举事宜进行了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上述10个居委会今年应举行换届选举。经查,10个居委会为动拆迁小区,部分居民已动迁,组织选举工作比较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从有利于居委会成员稳定出发,确保动拆迁小区工作顺利开展,拟同意长寿路街道长鸿等10个居委会暂缓换届选举。
当否,请批示。
普陀区民政局
二○XX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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