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精神,切实做好涉及中小学生和幼儿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寒假从1月28日-----2月24日,2月25日正式开学。针对寒假时间长、事故多的特点,彻底杜绝寒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寒假安全公约如下:
1、寒假期间,生活要有规律,按时作息。在无父母陪伴下,不要外出玩耍。
2、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做一名文明的学生。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
4、禁止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5、严禁到水库等危险地方滑冰。外出要告诉父母:到哪里去、和谁一起、什么时间回来。
6、严禁不在父母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每年,被烟花爆竹炸伤炸残的很多。这点应引起同学们的足够重视。
7、严禁吸烟、喝酒。提倡节约,禁止铺张浪费。
8、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被电击伤;注意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注意用煤气安全。
9、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乘车、骑自行车等交通安全。
10、要认真完成假期作业,为新学期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更为了孩子的美好未来,希望您密切配合好学校的工作,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让我们的孩子渡过一个平安而又愉快的寒假。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家长一学期来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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