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于20xx年5月5日至5月15日举办了讲解员培训班,经石门县旅游局、夹山管理处共同考核、评定,乙方未能通过考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相关事项如下:
一、劳动补偿:
1、补偿工资一个月;
2、补偿违约金一千元;
3、补足用工之日至20xx年5月的个人养老保险。
二、在为乙方接转社会养老保险时,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接转不能到位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关系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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