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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外活动制度

2024-02-16 来源:易榕旅网

  一、指导思想

  为丰富我校师生的课余文体生活,为“活力校园、阳光班级”活动提供助力,促进校风、班风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进师生间的友谊,全面打造特色木根学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安排

  1、为确保师生课余文体活动健康有序地深入开展,学校组织成立课外活动指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秘书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2、设八个活动小组,一个器材管理小组,分别为:

  (1)篮球组(教师、学生)组长:

  (2)跳绳组(教师、学生)组长:

  (3)体操组(教师、学生)组长:

  (4)慢跑组(教师、学生)组长:

  (5)舞蹈组(教师、学生)组长:

  (6)绘画、制作组(学生)组长:

  (7)书法组(教师、学生)组长:

  (8)武术组(学生)组长:

  器材负责:

  三、活动目的

  1、丰富师生课余文体生活,锻炼强健体魄,调整师生工作、学习心态、状态。

  2、为建设“活力校园、阳光班级”提供助力,树立良好校风、班风,借以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3、密切干群关系,增进师生友谊,着力打造“和谐”品牌。

  4、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审美能力,增长知识,发展智力,让学生在活动中学有所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四、活动要求

  1、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对本组负总责,各年级组组长和各班主任对组长负责并按要求组织、安排活动事宜。活动后由组长填写活动开展情况记录表。

  2、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报名,科室人员以本处室为单位报名,学生以班为单位报名,力争使每位教职工和学生都参加到活动中。各班、各年级组、各科室将参加课外活动小组人员名单汇总后交音体美微组,由音体美微组与团委统一安排。体育组协同总务处负责场地、设施、器材、活动规则等具体安排事宜。

  3、班主任为班级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安全保护;年级组长为本年级教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年级教师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安全保护;各组组长为课外活动的协助者。

  4、每位教职工和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各种活动的规则要求,听从指挥和安排,并按时参加活动。

  5、学生体操组和慢跑组必须由班主任带队,按要求活动。

  6、活动时间:

  (1)周一——周五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大课间。

  (2)周一——周五每天早晨6:00——7:00。

  (3)周一——周五每天下午第四节课。

  (4)综合实践课

  具体活动项目安排、组织,由音体美微组和团委负责。

  五、安全管理

  1、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活动规则,认真进行安排,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活动前每个组认真检查活动器材、场所是否符合活动要求,防止意外事件、事故发生。

  2、各活动组制定好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认真组织实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不适宜运动疾病的'师生不能参加相应的活动。

  六、活动的考核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对开展的活动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科室人员以本处室为单位、学生以班为单位每月进行评比(由学校教务处、政教处负责考评),考核分每月为400分(每周100分),一学期进行一次总评,此项目作为教师、科室人员和班级考核的重要材料之一。

  具体考核办法:

  1、有效组织活动占20%,按照90%以上参加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60%以下为差,依次记为20、15、10、5分。

  2、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活动,并完成了总结材料占20%,按好、中、差依次记20、15、10分。

  3、活动内容丰富,准备充分,活动质量占40%,按优、良、中、差依次记40、30、20、10分.

  4、安全管理占20%。无器材损坏,安全事故发生为好;无器材损坏,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为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为差,依次记20、10、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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