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
为树立维修中心的整体服务形象,全部工程人员在会所上班期间统一着装,现对员工工作服的制作、发放、领用、穿着特制定管理办法。
2、员工工作服的发放标准、领用范围和着装规定
1)标准:工作服分电工服和专业维修服两种,维修中心人员可依据标准(XL,L,M,三款秋装)尺寸上报领用工作服。
2)领用范围:会所驻店工程及机动维修工程人员着电工服,区域工程主管及维修中心专业维修技师和设备专业人员着专业维修服。
3)着装规定:凡需进入会所进行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的工程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服装佩带好工作证进入会所工作。
3、工作服的管理
(1)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制定标准,维修中心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作服制作计划的拟定,并将计划报送维修中心总经理审批。
(2)维修中心人事行政部统筹管理和发放工作服。
(3)对于维修中心工作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4、本规定适用于本维修中心全部工程人员。
5、工程人员,如有本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1)穿用不满一年者,按80%交纳服装工本费;
(2)穿用满一年者,不满两年者,按30%交纳服装工本费;
(3)穿用满两年者,不用再交纳服装工本费。
6、维修中心工程人员工作服,分大、中、小规格制作,如遇辞职或被辞退,按下列规定执行:
(1)穿用不满三个月者,按80%交纳服装工本费;
(2)穿用不满半年者,按50%交纳服装工本费;
(3)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纳服装工本费;
(4)穿用满二年者,不用再交纳服装工本费;
(5)返还的工作服费用,在当年维修中心经营费用中列支;
(6)雨衣、雨靴根据会所需求统一添置,自行保管和使用,离职时必须移交给继任者或上交维修中心。
7、工作服、工作证配发时限为两年,所有员工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更换的,需要填写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待核实无误并达到跟换标准的准予提前换发。 8、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证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可根据规定进行更换,但更换费用由其个人承担,领取时向财务交纳费用。
9、工作服的发放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维修中心人事行政部审核和发放。
10、新入的员工在通过试用期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一周内到公司人事部找人事领取工作服,并办理好工作服领取手续;试用期间不发放工作服和工作证,只发放临时工作证件,并写明临时工作证件的使用期限。
11、按规定着装,做到保持整洁洁净,不得露胸后披挂,衬衫必须束于裤腰。
12、工作服着装时间为在会所期间。
13、员工在设施设备维修,油污较多的情况下,可着装旧工作服或特殊作业劳动时,可视情况不着工作服。
14、遵守事项及处罚措施;
(1)员工对穿戴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义务;
(2)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款式和式样;
(4)工作服应时常保持整洁,尽量避免、减少油污损耗影响美观;
(6)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7)本“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标准”,详尽请见《一兆韦德维修中心-员工绩效考核标准》《一兆韦德维修中心-员工手册》有关规定。
15、本条例自二零xx年十月二十五日颁布施行,自二零xx年十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附则
本制度的修订及解释权,属于人事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施行
二零xx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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