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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

2023-04-06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改通过,甲方将所拥有的码头、堆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特订出如下协议。

  1、 码头及堆场位置及面积:

  码头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的母山防洪码头。堆场位于新港镇兴联社区六塘村组九号公路东侧的堆场,占地面积(肆亩)。

  2、 码头及堆场设施及费用负担:

  堆场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概由甲方负责并由乙方验收认可方接纳使(生活用水电由甲方负责开户、投入使用后所产生费用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担。)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码头及堆场内所有设施完整不得损坏,如乙方使用过程中有所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负,若由自然不可抗拒的损坏,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天内修复,且费用由甲方自负。

  4、 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甲方接码头及堆场中转和存放后销售货物吨位计算,即每吨肆元向乙方收取另外乙方按每船伍佰元,上缴给甲方作为码头卫生费。付款按销售总吨位计算,定于每月21日为对帐日,月结月清,且通过银行转帐或直接付现款均可。如到期不付,甲方有权收取20%滞纳金,或终止协议。

  5、 在乙方取用码头和堆场之前,乙方首先向甲方支付伍万元人民币作保证金,等乙方经营总量达5万吨时甲方如数退还其保证金。

  6、 本协议有效期:

  7、 有关补充规定: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另租他人,否则必须承担乙方所有损失,另付5万违约金,协议期满后,在与他人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乙方继续租赁,甲方只提供码头和堆场,其管理装载设备均由乙方自理。如政府征收,即协议自动终止。并在政府用地前10天乙方须如原状交还甲方所有,且甲乙双方再无纠葛。甲方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双方自行谈判,如谈判不达共识,双方只能服从上级有关部门仲裁。

  8、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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