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波宁市教育局甬教人[20xx]326号《关于开展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进行“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xx年9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的教师。
凡已被评为波宁市“教坛新秀”一等奖或浙江省“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4、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符合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教学法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具有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网络进行教学。
三、评选步骤和办法
1、凡是在评选范围之类的教师必须参加,由教研组上报名单,截止时间12月8日下午。
2、报名的老师填报《波宁二中第十三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可在校园网公告栏下载),于12月15日前上交推荐表,相关材料于12月22日之前上交。
3、评选课程设置如下: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4、具体上报材料
1)《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电子稿,传到z;并请注明“教坛新秀申报表”及申报人姓名字样。
2)参评教师2年来撰写的教学论文一篇,可以电子邮件形式上传。
3)业务评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5、评选通过课堂教学、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水平和全面素质等考核,差额评出波宁二中“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凡获奖者,享受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优秀者参加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
6、评审时间定于12月底,具体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波宁市第二中学第十三届“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担任,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参加市“教坛新秀”等工作,并报校务会审核、-校园网上公示推荐参加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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