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质量兴业”、“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针,加强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及施工安全不发生事故,本施工队保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成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挑选能胜任本工程任务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特种工人等人员组成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并由项目经理(负责人)亲自任组长,所有成员都须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
2、由施工队和施工企业到本局办理报建手续,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施工图进行认真的图纸会审,且做好会审纪要。
3、组织各工种负责人及工作管理人员进行熟悉图纸,并根据建设地理环境、建筑物特点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4、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及各班组认真学习有关规范规程、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管理法律法规。根据“莆田县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中十五个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按有关精神要求对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制定各自的职责、任务及各种现场管理奖罚制度(把所有制定的制度挂在显目处),做到各负其责,奖罚分明,管理有序。
二、施工中的管理工作
1、由施工员或质检员、安全员专人负责质量安全的内业工作,建立健全质保、安全内业资料。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认真执行,并按图施工。
3、在各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安全员对各班组进行质量、安全的技术交底,特殊工序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并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做到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均记录签名)。各道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员、质检员、班组长对其质量进行检测,做好交接班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返工,否则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各分项工程完成后由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员、质检员、班组长进行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公司技术部门评定,并报监督部门核查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工程上用的.原料应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产品,特别是钢筋、水泥、机砖等,每进一批材料均报监督站,由监督员、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保护用品坚决使用合格产品(应有合格证)。决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积极应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5、基础土方挖到设计标高后由勘察、设计、监督等单位对土质、基槽(坑)等验收符合要求并签证后才方可进行基础施工,否则决不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
6、隐蔽工程未得到监督等有关部门的认可签订决不进行隐蔽。对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按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整改至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决不隐瞒不报,擅自处理。
7、质量保证资料做到真实、可靠、具有代表性。各种试验品均由甲乙双方代表现场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共同送试验部门进行试验。在施工中砼、砂浆施工配合比严格按试验配比者,施工配合比需调整时应由甲、乙方、监督员共同进行,做好试块送检,并作记录。
8、做好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工程中有特殊要求、技术复杂、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做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安全操作的培训,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培训工作均作好记录,并要求受教育者签名。
9、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的内容抓好落实,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特别是现场防护工作,保证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采用搭设落地式脚手架的,必须按规程挂设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施工。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必须采用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未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井架塔设时必须符合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缆风绳与建筑结构连接)、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防坠落和避雷等内容的要求。“三宝”“四口”防护做到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阳台、楼板、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支拆模板、模板存放、模板验收等内容要求。从开工到竣工保证不发生伤亡事故,确保安全施工。
10、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请甲方及时按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及时返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对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意见进行加固补强拆除重建处理,决不交付不合格的工程供使用。
三、竣工后的保修及回访工作
竣工验收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修单。按照规定做到:地基与基储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未规定的,对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墙体、卫生间渗漏x年,水电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局统一印制的工程质量保修单)的保修工作,推行质量跟踪制度,定期(原则上回访次数不少于每年一次)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用书面反馈建设单位,并报有关部门解决处理,以确保使用安全。
四、其他
1、对质量安全技术无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使用不合格产品以及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流入下一道工序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组长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2、坚决做到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不向社会交付不合格的工程,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经多次验收才合格的,施工质量安全在各项的检查中不合格的,愿意接受按有关建筑施工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监证单位:保证单位:
监证人:保证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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