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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个人工作总结

2020-10-31 来源:易榕旅网

  今年来,我局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要求,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为重点,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构建良好的工作机制。年初,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每个党员、干部对自己思想、工作、作风、言行负责。从而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二)认真落实工作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根据区纪委的统一要求,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并下发了20xx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局党组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三)加强责任制落实监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处处带头,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局党组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检查对照;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并作为党员干部评先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反复强调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明令禁止规定的,不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局派驻纪检组和办公室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办理责任追究等具体事务。通过严格管理监督,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取得较好成效。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我局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了廉政教育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文件。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法规,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政府、区纪委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纪检监察文件。集中时间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认真开展典型教育。我局在抓典型教育上坚持把正、反面典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一是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着重开展了以学习先进人物为主要内容的正面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艰苦奋斗、勤政为民意识。二是利用近几年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进行反面教育,要求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自觉廉洁自律,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制约防范作用

  我局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创新制度建设为目标,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发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我局及时将包括全局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项目安排、人事任免和干部奖惩、大宗物品采购、大额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处置、重大工程招投标、重要信访和突发性事件处置等内容列入末位表态制适用范围,并严格按照“会前协调、提前通知、会中分管领导陈述、其他领导发表意见、“一把手”总结归纳、逐项表决、作出决策”的程序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行使决策权的监督,促进了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机制的形成。

  (二)大力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廉政预警和内部防范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现。今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局各科室、二级机构开展了查找廉政风险点、评析风险点活动,切实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岗位和每个人,抓住权利公开、教育防范、监督控制和预警纠偏等重大环节,逐步形成了以人为本、以工作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态势,有力推动了全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健全完善廉政监督约束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和《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党员对领导干部行使监督的权力。坚持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审核、集体决定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双审双签”审批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对一切办公费用实行办公室初审,纪检组长复审,副局长审签制度,对局长的各种办公经费支出实行纪检组长审签制度。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在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方面邀请区纪委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廉政服务承诺等方式,着力深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人事考试招录和行政审批制度等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各方面工作的透明度。今年,我们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了20xx年屯溪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充分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避免以权谋私和权力滥用。同时,对我局20xx年节假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工作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干部职工有收送“红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奢侈浪费行为。

  四、积极开展纠风专项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我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我局着眼于维护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采取措施,由局纪检组和社保科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协助基金监督部门组织基金专项检查和查处基金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了对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与基金征缴、管理、支付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责任制,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经办人员直接负责的基金监管格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定期向政府报告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的监督。

  (二)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纪律作风整顿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年初,我局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全系统干部职工组织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有效解决了作风漂浮、纪律松懈、效率低下的问题,树立了品行端正、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推行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但推行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制上、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方法措施有待深入探索。今后我们将以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纪律严明、业务素质精良、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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