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本会所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为规范员工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励
1、工作勤奋,无迟到、早退、旷工、错钟等不良记录,奖励100元,(参照考勤制度)。
2、技师努力工作,业绩突出,个人月度业绩第一(营业额超过9000元),奖励100元。
3、技师优质服务受到顾客称赞,个人月度点钟第一(超过50个),奖励100元。
4、吃苦耐劳、工作努力、品行端正敢于揭发和制止其他员工违法行为者,奖励50元。
二、惩罚
1、因工作疏忽,个人过失,造成物品破损者,按原价赔偿。
2、进入营业场所,未穿戴工作服,佩戴工牌,罚款10元。
3、例会检查有长指甲者,提醒未改者罚款10元。
4、上岗前应检查上钟物品,上钟期间外出添加,浪费客人时间者罚款20元。
5、上钟期间,口吃食物者罚款10元。把手机带入房间者,发现1次罚款10元。上钟期间看电视屡教不改者罚款20元。
6、个人卫生区经常做不彻底者罚款20元,下钟后技师没有及时整理房间,未关闭空调、电视电源罚款10元。
7、无故或自身原因与顾客发生顶撞、争吵,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工资押金不予结算。
8、同事之间造谣生事、争吵、打架,破坏会所正常秩序罚款50—200元。
9、不按规定或以病假、事假为借口,为其他同单位工作者罚款100—500元
10、在公共区域(大厅、过道)遇到顾客未用礼貌用语向客人问候,罚款10元。
11、向顾客推销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适可而止。因强制推销而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
12、服务时,因时间、程序等原因遭到投诉,经调查,确因技师原因取消上钟提成。
13、技师在待钟期间,应在指定的房间待钟,其他房间不许逗留,违者罚款10元。
14、严格按照时间和程序为客人服务。白天可超10分钟,晚上绝不允许,杜绝提前下钟。因客人原因提前下钟告知经理,吧台买单时可着情处理,客人若加钟或做小项目提前告知吧台。
15、技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或明或暗向客人索要小费,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16、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多次提醒不改者罚款20元。
17、不能因私占用会所或他人物品,提醒多次不改者罚款20—50元。
18、因个人素质偷盗会所或他人物品者罚款500元,立即开除。
19、19:30之后,不得打麻将,违者20元/次。
20、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共进,不得拉帮结派私下介绍点钟者同罚50元。
21、开会时手机响者罚款10元。
22、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严格实施,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执行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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