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 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发放月薪=底薪+费用提成
标准月薪=发放月薪+社保+业务提成
第三条 底薪设定
底薪实行任务底薪,业绩任务额度为50000元/月,底薪1500元/月
第四条 底薪发放
底薪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0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五条 提成设定
1.提成分费用提成与业务提成
2.费用提成设定为0.5-2%
3.业务提成设定为4%
4.业务员超额完成任务:任务部分费用提成1%,业务提成0%;超额部分费用提成2%,业务提成4%
5.业务员未完成任务额:没有业务提成只有底薪,费用提成实行分段制0.5-1%。0-20xx0元费用提成0%;20xx0-40000费用提成0.5%;40000-50000元费用提成1%。
第六条 提成发放
1.费用提成随底薪一起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0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业务提成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回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
第七条 管理人员享受0.3-0.5%的总业绩提成
第八条
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二、经销提成方案:
经销经理、提成点、跟单员、提成点
个人新开发客户(3个月内0.5%
个人新开发客户(3个月内)0.5%
个人新开发工程单(价高于4折非投标)
1%个人新开发工程单(价高于4折非投标)
1%除个人单外其它经销额0.25%个人另外跟单额0.25%
注:经销经理之提成年度一次性发放,跟单员提成按月发放。
三、经销费用标准规定:
1、每月总销售费用按每月总销售额的0.8%提取,超出部分由开支人自行承担。
2、此销售费用包含:①.开发市场的长途车费(汽车、火车硬卧凭票在总销售费用内报销,飞机、火车软卧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②.住宿费、餐费(经理的标准250元/天包干,跟单员150元/天包干)③.经销经理手机话费300元/月④.招待费(招待标准按30元/人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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