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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驾校教学的管理制度

2022-07-31 来源:易榕旅网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练员聘用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中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练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岗前培训等。

  二、教练员解雇、辞职、开除

  1.解雇

  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一次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2.辞职

  教练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上报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3.开除

  在聘用期内,学校对违反管理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三、教练员定期教育培训

  培训教育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汽车基本构造及机械原因

  3.场内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4.教学方式、方法

  5.教练员职业道德

  四、教练员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

  ①安全训练情况

  ②招生、培训人数、教学质量、考试合格率

  ③教练员任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情况

  ④油气材料消耗

  2.考核方法:

  ①由办公室组织人员、负责考核

  ②每期考核一次,每6期为一个考核阶段

  ③办公室人员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做到公平公正

  五、教练员行为规范要求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教练员应严格遵守执行教练队长及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证圆满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3.教练员工作中要做到驾校员工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4.教练员在工作中严禁做出损公利己的事宜。

  5.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及学校制定统一的教学方法,规范施教。

  6.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有关证件,不得转让、转借。

  7.教练员对前来学习驾驶人员操作练习过程中,做到耐心教导,科学施教,坚持示范教学、随车指导教学、模拟教学、考场情景教学相结合。

  8.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因人施教,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纠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温和,说话要和气,不允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9.教练员“为人师表”,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出现。

  10.教练员不允许参与任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教练员应随车指导教学,杜绝学员教学员现象出现。教练车辆不能离开教练员安全视野范围之内。

  11.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学员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间,禁止私带非本驾校报名学员。

  12.教练员在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或做不安全的活动。

  13.教练员在训练往返途中不得将车交于学员驾驶。

  14.教练员不在场时,严禁学员动用教练车辆。

  15.爱护车辆、随车工具及物品和车辆模拟设备,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净、整洁,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16.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采用“鼓励式”教学,建立正常的师徒关系。

  17.考虑学员需求,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保证学员拥有足够受训时间。

  18.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与学员发生冲突,学员要求调车换教练员,教练应尊重学员的自主权。

  19.教练员要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培训人数计划,为学员营造良好、优质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

  20.教练员要严格完成学校制定的招生培训质量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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