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
您好!
我系龙圩都坎村都六组村民钟,今年55岁。由于以下几点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一栋。
一、我现住住房,是1985年建的简陋砖混水泥房,至今己3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4间(楼上四间陋雨,可用四间),60多平方米,要住9人,还要堆放粮食、农具、杂物等,显得十分拥挤。由于目前我在外地务工,因此还可勉强居住,但过年过节回家,居住问题已非常严峻,并且不可能一辈子在外务工,迟早会返乡,住房问题更严峻,因此建新房成为家族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大儿子生孩子,小儿子都到了谈婚的年纪,并且已经属于晚婚晚育年龄,同辈都已生儿育女,年龄问题将不能再拖,要求必须要新房才肯结婚,由于住房迟迟得不到解决,婚事也一拖再拖。为了让父母放心我的终身大事,顺利成家,建新房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四、考虑到一些具体需求,因此不在以前地基上建而要另外采用地皮建房。
1、原来地皮面积满足不了现在建房面积的需求。左右比较狭窄,面积较小,不能满足一个四世同堂家族的住房面积需求。
2、重新拆了旧房建新房需要一笔很大的拆迁费用,将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是家庭富裕的拉路虎,有悖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想。
3、拆迁出来的砖瓦已经无多大的作用,满足不了建新房的物质要求,属于资源的浪费,违背了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志。
五、这些年来,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也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工作,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通过这几年的的奋斗和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六、我建房的是:在我家自留土地上建一栋80平方米的房子,这片土地从爷爷辈起就是我家的菜地,已经30年多年,并不会动用村里任何他人的共同土地或私有土地,也不影响他人的生活起居,绝不存在损害他人利益或违背他人利益的情况。
无房之人就像无巢之鸟,总感觉自己是飘的,无着落,总感觉一件人生大事没完成。人都有落叶归根的想法,不管在外多风光,心中总会有股浓浓的乡愁,因为对家乡爱得深沉,希望能够为家乡发展做出贡献。自己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从没做过违背国家利益的事情,于公于私,希望批准建新房。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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