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林场
乙方:
为了明确护林员管护责任,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强护林员的管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做到“责、权、利”三落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定期组织乙方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局制定的各项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培训,提高乙方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能力。
3、及时解决乙方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改善乙方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4、确定乙方管护责任区,制定乙方辖区巡护线路,定期检查乙方巡护情况。
5、负责管理乙方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对乙方日常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二、乙方责任:
1、认真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细则》、《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 林班,共计 公顷的森林进行管护。
3、服从林场领导,服从管护站工作安排,管好辖区森林资源,自觉接受林场监督、检查。
4、按时巡山,认真填写巡护日志。以管护站为单位开展,积极开展集体查山活动。
5、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预防森林火灾。对辖区内各种乱捕滥
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乱占林地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将各种林政案件线索及时汇报林场 ,并配合林场 、公安机关查处案件。
6、按时完成林场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若发生森林资源管护的林政案件,依照《陕西省太白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追究制》对甲、乙双方进行处理。
四、本协议期限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年月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局天保办存档一份。 甲方 :
乙方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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