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个 月。
二、本房屋月/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屋内家电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六、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七、乙方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乙方要求结束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
九、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十、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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