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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供货合同

2023-01-31 来源:易榕旅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说明: 1、以上合同数为暂估数,具体按实发数结算。(建筑面积约 8000.00 平米)

  2、需方在使用预拌砂浆的前一天,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供方申报要货计划,以便合理安排生产,确保砂浆的按时供应。发货重量以过磅单为准,砂浆罐电子显示器只作供货参考。

  3、散装砂浆的运输费用由 供方 承担。

  4、需方确定的委托人员签字即视为完成收货程序:对账(结算)人员在对账单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既视为有效。需方确定的委托现场收货及对账签字人员一 ,身份证号 ;人员二 ,身份证号

  5、信息价按工程所在地为准。

  三、预拌砂浆数量结算:

  1、计量以双方认可的经技术监督局核检合格的计量器具检磅为准或以供方送货单为准,需方可随时抽查,磅差在5以内,以供方送货单为准,磅差超过5双方约商确认。

  2、需方必须在每月底确定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砂浆供应量及总金额,次月15日前按合同支付上月货款。每次付款必须以双方确定的结算数为依据,该结算数以供方送达场地经需方确认的当期货物单据为准。

  四、预拌砂浆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支票。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材料款承兑按市场行情贴息。凡本合同货款必须汇至 帐户,开户行: ,帐号需方承担一切责任。

  2、付款方式:

  3、需方若不如约支付砂浆款,经供方催告后,需方仍不支付或未作说 明,供方有权停止供应砂浆,并有权解除合同,所有货款应在一个月内付清,供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五、技术要求:

  1、供方应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生产供应产品,应按需方提出的地方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GB/T251812010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产品。

  2、需方应该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必要时做好施工现场指导工作。

  3、供方应在砂浆供应及养护时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需方在使用及操作过程中应符合《预拌砂浆使用说明》。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GB/T251812010《预拌砂浆》。

  2、预拌砂浆使用后,如需方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

  3、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证明书,二十八天强度补报单。

  4、经质量部门鉴定后,确认由于预拌砂浆质量不合格,供方应赔偿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双方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条款。需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并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供方违约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承担需方全部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砂浆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签订双方地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散装设备的使用与需方内运输道路 1、散装设备由供方有偿提供,需方应承担散装设备租金每月600.00元/台。砂浆罐进出场费: 。

  2、需方应按照供方提供的砂浆罐基础(见附件)施工图纸做好设备基础设施和要求将水、电配置到砂浆罐一米内,如不按照供方要求施工设备基础,所发生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并赔偿供方损失。

  3、散装设备设置于现场,需方应安排专业人员管理、维护保养与使用,严禁现场人员随意使用;正常使用中,易损件由供方负责更换,未按说明使用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包括拆卸脚手架、进出车辆碰撞),均由需方承担,如丢失照价赔偿(每只50000元)。

  4、需方必须提供能安全载重砂浆车辆进出工地的道路,如道路条件不符合要求造成供方车辆事故或损坏的,则由需方进行除保险外的合理赔偿。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供、需双方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违约必究。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可免除双方违约的责任。

  2、预拌砂浆价格实行随行就市,当原材料价格波动时,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签署调价确认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3、供方延期供货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均视为违约。

  4、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地方预拌砂浆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需方提供相关的预拌砂浆技术资料。

  5、散装设备超过一个月未进货又不归还供方或存放非本公司产品,租赁费每天100元/台计算。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需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号并盖上公章,供有关管理部门查检及存档。

  十三、供方应具备杭州市有关管理部门对预拌砂浆生产、供货单位的各相关条件要求,如生产资质、进杭许可等。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方执 贰 份,需方执 贰 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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