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以来,江津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江津区“干部大走访攻坚”会议精神和“全国维护稳定暨信访”精神以及高院关于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相关意见,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坚持院、庭长接待及业务骨干信访轮岗制度。坚持每周三院领导接待日制度、院、庭长预约接待制度,以及审判长以上业务骨干到信访岗位轮岗制度。截止目前,院、庭长及业务骨干参与接待信访当事人超过100人次,化解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积极开展干部大走访攻坚行动。20xx年x月x日以来,我院积极开展干部大走访攻坚行动,截止目前,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累计走访7次,接访20件25人次,其他干部参与走访17次,接访34件45人次。三是大力开展涉信访案件排查。通过自身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12件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好“四定一包”责任制,将工作措施及责任细化到人。截至目前,3件已化解,其余9件正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四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将上级交办、督办的17件突出信访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分管院领导亲自带头下访,会见当事人,将稳控措施落实到实处。
为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确保上京、到渝、到上级法院、到区委非正常上访等“四个零”目标,江津区法院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做出详细部署,并由二级班子负责人逐一签定信访维稳责任书,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树立有理推定理念。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敏锐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特别是对正在审理和执行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和矛盾易于激化的热点、敏感案件,要将“有理推定”理念贯穿信访工作始终,妥善疏导、缓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源头治理。要克服工作中的冷、硬、横、推等不良现象,切实改进审判作风;狠抓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消除或减少信访源头。要将信访责任与审判作风、审判质量挂钩,凡因审判作风不良,或违反法定程序、证据采信不当、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判决书有瑕疵等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承办法官是终身责任人。
三是加强诉讼调解和判后答疑,实现案结事了。要提高调解意识,加强调解力度,增强调解能力,力促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调,自愿履行法定义务。对于判决结案的案件,要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尤其是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向本院申诉的,原案件承办人应根据申诉理由和请求,及时进行口头或书面答复,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切实落实责任,着力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对涉诉信访当事人的重信重访、进京访,或区委、区府、人大、政协及上级法院交督办案件等重点信访案件,要切实落实好“四定一包”工作措施,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穷尽一切办法、手段,争取案件的妥善处理,确保建国xx年大庆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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