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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员工守则

2020-07-18 来源:易榕旅网

科技企业员工守则

  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效力是以合法为前提的。凡是违法的内部规章制度一律无效。科技公司是怎么制定员工守则的?本文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科技企业员工守则范文,仅供参考。

科技企业员工守则范文1

  一、入职手续办理

  (1)报到:接到录用通知后,请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果您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请即与行政人事部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提供个人资料:员工报到时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信息表》,并向行政人事部出示下列真实有效的资料。如员工不能及时提供以下资料,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 1份(验原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 1份(验原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 1份(验原件)

  ◇劳动手册及退工单原件(上海户籍员工)

  ◇居住证、就业证复印件各一份(非上海户籍员工)

  ◇一寸免冠照片1张

  ◇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同时,请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人事档案存放情况、居住证办理情况等信息如实告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您所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如信息和资料有变更,应在一周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

  二、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即将结束前一周内,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对照其录用条件进行考核,由部门负责人对其做出考核鉴定并填写《试用期工作表现评估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员工面谈确认转正事宜。试用期内,公司经考核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2.试用期离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员工根据离职管理的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入职后一周内提出离职的,公司不予支付薪资;员工入职后一月内擅自离职的,公司不支付薪资。

  三、考勤管理

  1.公司实行打卡和登记考勤制度,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无论何时上班、下班,出入办公地点都应打卡或登记考勤。公司不允许员工互相代打卡,代打卡人一经事实确认,将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处理,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全体员工每月必须参加2次现场团购活动。请假未参加的,则按事假处理;无故未参加的,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外出,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允诺并填写《外出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对于下属负有监督的职责。

  4.因公不能打卡,须如实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如未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则按照迟到、早退、旷工计。

  5.迟到。公司员工须在9点到达公司并打卡,9:01—9:30按照迟到处理。一个月内,员工每迟到1次扣罚人民币10元,自第4次迟到起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不满1小时,按事假1小时处理;迟到时间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按事假2小时处理;迟到时间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6.早退。公司员工在17:30分前离开公司的按照早退处理。员工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论处。

  7.旷工。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迟到时间超过2小时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

  (3)经认定是依据虚假的病休证明而骗取的病休期间;

  (4)事先不请假,而后又不能被公司确认属紧急情况而获批准;

  (5)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干私活、办私事或拒绝工作;

  (6)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7)提出辞职申请后离职前无故不到岗或消极怠工。

  旷工期间不发放员工劳动报酬。旷工半天,扣罚人民币150元;旷工一天,扣罚人民币300元。

  8.IC卡丢失、损坏、忘带等不能打卡时,应在前台处做好登记,行政人事部以登记进行考勤。如员工IC卡丢失、损坏,员工自行支付IC卡的购买费用,办理新卡。

  9.为保证每月薪资的按时发放,每月2日前是上月考勤说明的截止日期(遇节假日顺延),如员工需要有考勤说明,须在每月2日前将说明文件提交到行政人事部。考勤结转以后,进入工薪计算系统的上月考勤数据不再更改。

  10.各部门节假日值班名单、踩点、输U卡等汇总,须在每月2日前提交到行政人事部。

  11.当月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含5次);当季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达7天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补偿责任。

  四、休假管理

  1.公司按照规定给予员工享有的法定节假日。

  2.年休假

  (1)休假天数。员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除非具有特殊理由,由总经理书面批准,可在下年第一季度补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年假天数按工作日计算。年假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

  (4)员工应合理安排休假计划,无特殊情况,公司应当同意员工的休假申请。

  3.事假

  (1)员工请事假,需要有充分、正当理由,同时必须至少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请假3日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3日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

  (2)如遇突发事件,应利用电话在9:00前通知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并在到岗后1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员工每月可享受1天的全薪病假。

  (2)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无医院证明一律视为事假。

  (3)员工请病假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事后补交有关证明。病假3天以内,应于病愈上班第一天将医院证明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病假超过3天,应通过邮寄或家属传递等方式将医院证明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

  5.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享有3天带薪婚假(含公休日)。

  (2)晚婚员工(男晚于25周岁的初婚,女晚于23周岁的初婚),享有10天带薪婚假(含公休日)。

  (3)申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并将工作安排好。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公司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并存档。

  6.丧假

  (1)如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可享受3天带薪丧假(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2)向公司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有特殊情况,丧假可事后补办休假手续。

  7.生育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产假, 具体按当地规定执行。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其正常劳动时间内给予每天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位每次均有30分钟。每个劳动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以现金发放给职工。

  (4)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与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女性员工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并将有关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明副本提交行政人事部。

  (6)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30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并交至行政人事部备案。产假期间享受国家及地方法律规定的待遇。

  五、薪酬福利

  1.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并按照政府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公司采取月薪制,即当月支付员工上月基本工资。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薪酬体系核算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月15日发放。

  3.公司按照绩效考核体系,对于员工进行考核并将评估结果报知财务部。财务部负责核算员工绩效工资。

科技企业员工守则范文2

  员工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公司。

  2、遵纪守法,服从公司管理。

  3、顾全大局,善于合用。

  4、努力学习,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一切为用户着想,减少人为差错,努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6、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树立集体奋斗的良好风尚。

  7、严守公司机秘,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8、待客热情礼貌,服务周全,维护公司形象。

  9、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10、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不做有损公理道德之事。

  11、爱护公司财物,坚持反贪污、反腐败、反盗窃、反浪费。

  12、保持环境整洁,注意仪表、仪容。

  13、加强品德修养,倡导精神文明。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七小时工作制?

  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下午:2:15—5:30?

  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一、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月月底前发计算所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账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科技企业员工守则范文3

  第一章 总则

  1、为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3、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4、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回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

  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6、企业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定期定向培训、职业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7、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为30天至3个月为90天,试用期过后签订正式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1、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2、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企业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5、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被劳动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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