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认知规律,丰富德育内涵,重视榜样作用,关注全员参与,建设学校德育新途径。
二、活动目的
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利用该活动促进学校德育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之路;利用该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的横向沟通,建立更有广度的学校德育体系;树立一批学生榜样,引导全体学生在选举榜样、学习榜样的过程中成长。
三、评选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行为守则,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予考虑。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在校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操作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设立以下20种类别:文明礼仪之星、遵规守纪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榜样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未来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低碳环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团活动之星、自强自律之星、孝老爱亲之星、朗诵演讲之星、组织管理之星、公益服务之星、校园读书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并从以上20个类别中推选产生"xx校园之星楷模",并从其中择优上报推选产生"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
五、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等方式,并通过候选人的公平竞选,最终由全体同学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2人。
2.请班主任将本班"校园之星"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务必在11月3日之前发到,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交到云科伟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逾期未交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并将扣掉班主任考核分。
3.学校根据各班上报"校园之星"候选人材料和实际考察,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在11月5号前上报教育局。
六、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统一拍照公布在校园网上,并在宣传栏上宣传,每天的播音时段上播放先进事迹.
2.凡被评为区级的"校园之星",将为所在班级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市级、自治区级"校园之星"、"优秀班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5日(评选区级)
八、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校园之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
九、组织机构
组长:张
副组长:吴、苏
委员:孟、杨、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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