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乙方操作,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运输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托运货物及运输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具体以 为准)。
2. 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乙方调派适当吨位船舶(含吊装设备),按甲方要求将托运的货物由 港运至 港。
第二条 货物集中
港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派船装运(具体装船及运抵时限以甲方发货前向乙方发送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为准)。
第三条 双方联系
当事方应按本协议确定的方式由确定的人员以指定的电话、地址等进行业务沟通和联系,否则对方可不予认可。协议双方确定的业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甲方确定 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 传真 邮箱 。
乙方确定 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双方更换业务联系人或变更相关信息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1. 费用标准:
①双方确定运费标准按/吨计算。
上述运费为乙方包干运输费用价格(含货物集中到发运港后至乙方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并交至收货人过程的一切费用)。
2.费用结算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费用结算清单交至甲方核对,甲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乙方以 方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可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此次托运。
3. 对乙方的运输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提前提出运输计划和要求,明确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收货人、交货期等信息情况。
5.依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约定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2.按甲方要求组织装运,按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交予收货人。
3.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不可以将甲方委托的运输事项进行转委托。
4. 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运输服务中各项工作的检查,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对故意隐瞒托运货物的真实信息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否则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对货物在发运港集中至运抵目的港并交予收货人过程中发生的货缺、货损、货物丢失和货物污染等情形向甲方承担完全赔偿
责任(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就每项违约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4. 乙方对货物的迟延到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每迟延 向甲方支付 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同时对因货物迟延到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5. 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因地震、强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原因导致货到迟延,乙方可以免责,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收货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及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合同效力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效力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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