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生产或经销的 建筑设备一事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设备名称
1.1设备名称:
1.2规格型号: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1.4所购设备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以下项。
1.4.1. 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 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
第2条 设备包装
2.1包装标准:
2.2包装费用: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 选择以下第 种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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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3.2. 包装物随设备归乙方所有;
2.3.3. 其它方法: 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设备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3条 设备数量
3.1采购数量:
3.2计量单位: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第4条 收货规定及使用工程概况
4.1收货地点:
4.2收货方法:
4.3运输方式:
4.4运输费用的承担:
4.5收货时间:
4.6工程名称:
4.7工程地点:
4.8建设单位:
4.9施工单位:
4.10监理单位:
4.11使用部位:
4.12签收人:
4.13乙方应将设备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16资料交付: 乙方应将与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随货附交方式交付给甲方。
第5条 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设备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2.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
5.2.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设备供应量大幅增加。
5.2.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2.4.
5.2.5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3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设备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 验收方法
6.1验收方法:
6.2乙方应当出具设备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提供原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
进口设备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6.3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设备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设备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设备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6.4甲方有权要求从设备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设备进行质量复检。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6.5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 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
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 ,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6在甲方验货时不能及时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因已对该设备进行验收而放弃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7条 合同价款
7.1本合同设备单价 元/台(具体见附件)。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设备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7.2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
7.3以上合同价款中含 税。
第8条 货款支付
8.1设备预付款: 按合同总价的 %支付,支付时间: 。
8.2设备采购进度款:
8.2.1.按每 (年、季、月)甲方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期提供设备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80%的进度款。
8.2.2结算方式: 乙方承诺每 (年、季、月) 日与甲方核对上 (年、季、月) 日至本 (年、季、月) 日所供设备数量,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发票,交甲方财务部门挂账,此发票仅作为甲方挂账依据。超出本合同规定时间未办理完结算手续的,乙方承担该批货款 %(2%~5%)的违约金,甲方在支付乙方该批货款时一并扣除,
8.2.3.结算流程(见下页):
8.2.4.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 。
8.2.5.留 % 作为设备质保金,若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本工程竣工备案起一年后无息返还。
1、乙方凭项目开据的物资验收单及发票到甲方材料科对帐
2、甲方设备科将审核后的单据交项目开具收料凭证
3、项目经理、设备负责人在发票及收料凭证上签字
4、项目设备负责人将收料凭证和发票等资料一起交到甲方设备科
5、甲方设备科将物资验收单盖结清章存档,发票及收料凭证由甲方设备科长在发票上签字,并登记建立台帐
6、甲方分管设备采购的领导审核并在发票上签字
7、甲方分公司经理审核并在发票上签字
8、签字齐全后转对应项目成本员签收挂帐
8.3付款依据:
8.3.1. 合同、发票。
8.3.2. 设备入库耗用单、资金分配单(各种单证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长、甲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俱全)。
8.3.3. 甲方收到业主当 (年、季、月)进度款后,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货款。最高不得高于总价款的80%。
8.4支付方式: 转帐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定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8.5乙方开户银行、帐户、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8.7其他约定: 。
第9条 双方责任
9.1乙方责任
9.1.1乙方负责人:
9.1.2达到甲方的要求,设备必须严格按乙方的报价文件(甲方要求)进行配置。并保证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因乙方设备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1.3乙方以下人员按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人次,同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下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
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9.1.4设备及成品移交前,负责设备及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9.1.5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9.1.6乙方应当对设备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9.1.7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9.1.8乙方负责所提供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质量保修期1年自本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计算。
9.2甲方责任
9.2.1甲方负责人:
9.2.2甲方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按时向乙方付款。
9.3甲方就本合同内容对乙方出具的任何凭证,均需要加盖甲方公章或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就本合同内容对甲方出具的任何凭证,均需要加盖乙方公章或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9.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债权债务不经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得转移给任意第三人。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设备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10.3.设备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违约金付给甲方。
10.4.设备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5.其他违约行为:
第11条 合同解除
11.1 本合同对合同解除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依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均自动解除。
11.2乙方供货逾期 日(包括全部逾期和部分逾期及因不合格供货而重新供货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12条 通知与送达
12.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
乙方: 。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12.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13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4条 其他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附件: 设备采购单、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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