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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特许经营合同书

2023-01-19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特许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区域代理人):联系方式:地址:签订须知:

  1、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2、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区域内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___________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一条 特许经营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_____________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商标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许可形式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1、不许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不以任何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

  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四条 权利的保留在本区域范围内,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

  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五条 特许区域

  1、甲方许可乙方开发的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

  2、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在该初始区域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加盟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事由,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许权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乙方开发初始区域之外____区域的权利。

  第六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_年。

  2、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文件;(4)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

  第七条 培训

  1、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1)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2)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3)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1)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2)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3)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3、培训费用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第八条 工作指令

  1、甲方有权不时向乙方发出工作指令,乙方应当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

  2、甲方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3、甲方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该区域的风俗习惯,乙方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向甲方提出暂停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甲方审查不成立的,乙方应当执行。

  4、因甲方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导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九条 统一配置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装修标准进行装潢。3、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修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直营店及其特许加盟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及其他开业货品等向甲方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十条 形象维护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须遵守以下几点:

  1、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2、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3、客诉之发生不得至足以影响甲方整体形象。

  4、不得从事其他足以影响经营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甲方将视违规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罚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使用许可使用

  1、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权利做出如下限制和保留:

  (1)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与本合同及发展特许经营系统相违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更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允许

  第三方使用或印制公司商标。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

  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设备提供给

  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终止合同。

  4、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 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

  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为

  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

  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5、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6、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公司商标与品牌。

  第十二条 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1、乙方或其加盟商无权向

  第三方转让技术或擅自复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技术资料予

  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__元。

  2、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两年内,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__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4、乙方应与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请求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承诺与保证

  1、乙方承诺,签订本合同前,未与

  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乙方不对

  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2、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许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十四条 诉讼权利及行使

  1、对

  第三人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及其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行使诉权。诉权包括下列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1)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2)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3)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4)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5)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6)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提起诉讼;

  (7)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2、对

  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甲方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乙方及其特许店行使诉权,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对

  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

  3、乙方及其特许店发现本区域内

  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甲方。

  4、乙方及其特许店有证据证明

  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证证据。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的加盟费。其中_____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1)对于乙方所开设直营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元月;

  (2)对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元月;按照上述的规定,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_____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乙方仍须按照以上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4、为保证本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__元的保证金

  (1)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__________餐饮店的,则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2)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届时如乙方有拖欠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六条 供货与销售

  1、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供货的持续性,乙方及其特许店每家店开设前需同甲方签订供货协议,并向甲方交纳元的供货押金。

  2、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许店除开业前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也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

  (1)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

  (2)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销售的产品;

  (3)考虑到质量及环保因素而强制使用的产品;

  (4)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许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许店之自行进货之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1、开业前,乙方或其特许店委托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2、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____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供货押金中扣除相应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____日内补足。

  3、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许店不得拒收或退回。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

  1、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2、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审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3、乙方应当统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财务软件系统。

  4、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会计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许店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十九条 分特许权

  1、乙方在本区域内寻求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授权其设立加盟店,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建立区域内的特许经营系统。乙方行使分特许权,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规定,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和权限。

  2、乙方应当竭力拓展本区域市场,尽可能实现对市场的充分开发。经双方对本区域市场的认真评估,确定以下市场开发计划:

  (1)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月内设立____家直营特许店;

  (2)在本合同签订后___至少设立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家;

  (3)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_年后至少设立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家;

  (4)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_年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发展新的加盟店;

  3、乙方可在本区域内招募适合的加盟商,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4、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分特许合同及合同附件,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甲方审查备案。甲方对乙方与加盟商之间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审查备案,并不表示甲方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对加盟商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6、加盟店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有权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诉。对乙方终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严重影响到加盟店正常营业的申诉,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诉____日内做出决定,对其他事项的申诉,甲方保留做出决定的权利。甲方在处理加盟店的申诉时,应当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做出公正处理决定,乙方及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决定并按照该决定执行。但甲方该决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分特许合同的规定提起诉讼。

  7、本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本区域内的分特许合同亦相应终止。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均须对加盟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标准为依据。

  8、无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公司商标,以保证加盟店的继续经营,但每家加盟店必须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特许权使用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

  9、无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继续营业行为必须符合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如有损害到甲方或对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按照该合同的规定直接行使该合同中乙方应行使的权利,对加盟店行使各项权利。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1、甲方转让合同乙方承诺,甲方可以将本合同转让给

  第三人,而无须在转让时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须保证受让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将受让方的情况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认为受让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转让行为。

  2、乙方转让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乙方要求转让合同时,必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甲方,并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的情况等报告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

  3、优先权乙方转让本合同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不得进行转让。

  4、转让补偿费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元的转让补偿费,作为甲方对因转让而发生的费用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1、合同的正常终止

  (1)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2)合同到期,乙方无意续约的;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

  (4)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5)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____个月前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6)法院、政府行为要求乙方终止营业的;

  (7)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被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8)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的解除权乙方有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解除权,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元:

  (1)未能完____市场开发计划的;

  (2)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或转让其股权的;

  (4)未经甲方同意分立、合并或股权变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转移经营权的;

  (6)故意向

  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业秘密的;

  (7)逾期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超过三个月的;

  (8)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9)私自在本区域外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10)没有忠实实施甲方为改善其营运状况而提出的劝告指导,导致影响到公司形象的;(1

  1)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

  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 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者;(1

  2)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 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1

  3)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 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1

  4)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 不良影响的;(1

  5)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1

  6)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 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解除权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性赔偿金:

  (1)甲方违反区域保护的规定使用特许经营权的;

  (2)甲方无故向乙方停止配送产品或原料的;

  (3)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标被撤消的;

  (4)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4、合同终止的执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正常的营业或履行以下义务:

  (1)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

  (2)撤消直营店内外与公司商标有关的内外装潢、招牌、广告牌等标志;

  (3)将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徽记、标志、广告等交还甲方;

  (4)将甲方提供的定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交还甲方;

  (5)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6)清算与甲方、加盟店、供货商的债务;

  (7)将租赁甲方的设备、物品返还甲方。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上________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数的倍数计算,合同履行不足________年的,特许权使用费按________年计算。

  2、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3、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元的罚款。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当首先通过充分协商给予解决。

  2、如果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争议不能够通过协商解决,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共_____份,双方各_____份。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甲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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