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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租赁合同集合

2024-05-28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绿色植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植物的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

  1.超大型植物(高2米以上或冠径1~1.5米或珍贵品种):单价为45元/月/株,数量为3株;

  2.大型植物(高1.2~1.9米):单价为35元/月/株,数量为4株;

  3.中型植物(高0.8~1.1米):单价为20元/月/株,数量为9株;

  4.小型植物(高0.3~0.7米):单价为元/月/株,数量为_____;

  5.时令花卉和水培花:单价为_____元/月,数量为_____,合同总价680元/月,优惠后实价为600元/月(人民币陆佰元整).

  【备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另行增加植物数量,则根据合同的植物单价,金额按实结算.】

  第二条

  租赁时间: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_____

  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为:_____

  第四条

  植物品种:植物品种详见附件《绿色植物清单》,具体将根据环境和季节的变换,会作局部的调整;

  第五条

  租金的缴纳方式与缴纳期限:免收植物押金,租金按月缴纳,自植物进场之日起算,乙方需向甲方预交一个月的租金;一个月后再预交第二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月租金不足20__元的,需预交一个季度租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配送、搬运和更换的一切费用;

  2.根据乙方的环境、采光条件及植物的生长习性,甲方负责对植物进行合理的摆放和搭配,以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环境的美观协调;

  3.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自然损耗的费用,如植物自然死亡等与乙方无关;

  4.租赁期内,甲方承担定期对植物护理、自然枯死植物更换的费用;

  5.租赁期内,若出现租赁植物与附着体(如钵子、花盆、底盘等)被人为损坏,或非自然虫害(如蟑螂、老鼠、宠物等)造成的损坏则损坏部分由乙方照价赔偿;

  6.由于乙方原因(如经常开不了门、长时间空调烘烤等),造成植物得不到正常护理,从而导致植物死亡,乙方须按市价给予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续签条件: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签权利;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延期间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相同,并可以此类推;

  若双方无意再延期合同,须在合同期届满30天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内,若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根据相关法规法律,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件:本合同带有附件一份,为《绿色植物清单》

  第十条

  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_____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章):_____

  乙方(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

  代表签字:_____

  单位地址:_____

  单位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签署地点:_____

  签署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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