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力争20xx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根据《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20xx年舟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舟山市教育系统《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为切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以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全面加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推动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贡献。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的相关指标,进一步推进德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文明行为规范活动,以文明校园创建为契机,夯实文明创建基础,提升师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师生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每月常规检查、省测及国测活动中全力争取“不扣分,得满分”,圆满完成教育系统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机构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刘习渊
副组长:江莲华、刘建芬
成员:张成年、虞文学、邵武兵、叶奇勇、金敏芝、廖显荣彭再生、张海兵、周星南、各教研组长、全体班主任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管理各环节、各学科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之中,引导学生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思想政治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有机整合,组织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教育,利用网络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提高教育实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贯彻实施《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引导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整合德育资源、凝聚育人合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实施舟山市《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和形式,努力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德育课程体系。根据《20xx年舟山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持续推进以《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规范未成年人基本言行,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将24字核心价值观背诵纳入文明班集体考核,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价值观入耳、入心、入行。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学习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密切与法院检察院、交警部门合作,让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加强交通、消防等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责任制。
(三)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结20xx年文明校园创建经验,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大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等创建活动,在原有班集体考核的基础上,丰富班级评价标准和方式,将过马路走斑马线等文明规范纳入班际竞赛,进一步凸显文明在班集体创建占比。贯彻落实《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中小学生守则》,进一步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重大部署,以及创建测评工作的新要求、新态势、新举措、新成效,确保广大师生创建工作知晓率100%,参与率100%。进一步规范完善文明校园创建台账资料,确保宣传橱窗内容齐全、及时更新,努力把文明校园创建打造成舟山“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的响亮品牌。
(四)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教育部最新印发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通过党员教师全员参加值日,各党支部争先创优,广大教师踊跃参加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明确教职工礼让斑马线、不违规停车等交通规则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关于严明创城工作纪律的通知》,做到令行禁止。
(五)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到创建任务无死角、创建区域无死角、创建内容无死角。一是净化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整洁有序,无乱堆放、乱停车、乱涂写等现象。加强劳动教育,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全面落实垃圾分类与校园禁烟。二是加强校园设施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管理规范,合理设置文明标识和指示牌等;定期做好学校基础设施排查,对于老旧、破损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更新,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三是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全面落实《舟山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20xx年度)》,按照“位置要醒目、点位要达标、分布要均匀、表述要正确、画面要整洁、内容要齐全、形式要多样”要求,在校园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和“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公益广告。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要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温馨提示,每块绿地设有文明提示或温馨提示标志。要利用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宣传展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让师生知晓校风校训。学校要及时更新完善公益广告和宣传栏内容,进一步提升创建宣传氛围。四是加强周边环境巡查整治。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学校每周至少两次巡查校园周边环境,并每周一次零报告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治。五是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周边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做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执勤管理,巩固前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成果,上放学期间校门口安排值日教师、值日领导、值周班级与家长志愿者参与交通管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放秩序,大力宣传“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放秩序,确保校园周边道路通行有序。
(六)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精心打造学校文明实践特色活动和品牌项目。提升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啄木鸟”行动、认领爱心斑马线等文明活动;定期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师生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就近就便主动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确保教育系统每位教职工志愿汇志愿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25小时。
(七)大力营造“舟山有你越来越好”同创共建氛围。一是进一步营造“创城”氛围。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横幅,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常年保持规整整洁。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广播站、橱窗、教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创建口号、创建目标、创建动态等情况。学校校园网开设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宣传专栏。二是广泛宣传“创城”工作。利用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家长宣传创建工作,争取广大师生及家庭的大力支持,使我市创建工作深入民心,保证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知晓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进一步抓好骑行电瓶车不违规带人、不驶入机动车道;乘坐公交车以及公共场合不吃零食;不带外卖进校园,不带不健康零食进教室等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效果。
(八)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迎检迎评机制。巩固发扬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良好做法,落实市局《上放学秩序长效管理机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交通秩序管理方案》等长效管理机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将创城工作全面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创城工作常态化、有效做法制度化。广泛动员,让全校师生特别是相关负责部门知晓每月两次的常规检查,将创城工作落实到每天的工作中,确保创城成果长效化。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文明创建工作合力。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推进创城工作。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创城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建立未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机制、文明校园创建机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联动机制、创城工作指导考评机制等一系列的机制,让创城工作成为教育教学的一部分,成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教育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提高教育创城的参与率、贡献率。
(三)加大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我校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先进典型等。通过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工作人人皆知,在全校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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