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活动室的正常秩序,保持活动室安静、整洁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则:
一、离退休人员活动室是老同志日常学习、娱乐、活动的场所,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活动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50分,下午2:40——5:20分。
三、不准在活动室内高声喧哗、乱丢烟头、杂物。
四、不准在活动室内存放车辆及其它物件。
五、不准私自拿走室内报纸、杂志、象棋、麻雀等公共财物。
六、带小孩来活动的老同志要管好小孩,不准在活动室到处乱跑和喧哗。
七、要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室内设备设施,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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