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业扶贫,是XX镇扶贫攻坚四项重大举措之一,纳入20xx年全镇统筹的项
目主要有发鸡崽代养和自产稻米转化成商品两个项目。通过前期摸底调查,镇党委政府已初步掌握各村建卡贫困户鸡崽需求量和有自产稻米可转化成商品的农户数及商品量。为了让项目发挥应有的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作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各村(居)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再次上报并确定需要镇政府统筹项目
进行帮扶的半劳动力建卡贫困户家庭花名册,两个项目覆盖户数原则上不超过20户。
二、镇政府用帮扶单位筹集的部分帮扶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按各村(居)提供的
数据购买鸡崽和订做稻米包装袋。各村(居)为生态产业扶贫工作的主体,要优先考虑最为需要的建卡贫困户,要突出扶穷核心进行合理安排,不能因为不平衡带来新的矛盾。原则上鸡崽户均不超过10只,包装袋户均不超过30个(两项不可兼得)。
三、商品标准:
1.茶香鸡:发放到农户前由镇政府负责集中接种禽-新二联苗,放养不能圈养,喂
粮食不能喂饲料,食料(粮食)中适当加入茶叶末。
2.优质稻米:一是必须为当年收割的稻谷;二是碎米率低;三是不能有异物或杂质;
四是不能有其它添加成分。
四、对纳入扶助的对象建立诚信档案,并在各村(居)公示栏中统一设立“曝光
台”,对未饲养即转卖变现的、未饲养即转卖变现后又购买饲料鸡冒充生态鸡进行销售的、未饲养即宰杀食用的、未按要求进行生态养殖的、以陈年稻米冒充新米的、销售过程中强买强卖的等等不光彩行为进行曝光,被曝光的建卡贫困户或其他农户诚信记录为“差”,并通报作为今后各种补贴政策享受的评定依据。
五、帮扶干部负责联系茶叶末等特殊饲料供给,负责联系将产品供应给镇内外餐
饮店、帮扶单位职工或其他销售渠道。
六、销售时由一对一联系干部负责向建卡贫困户收回一定成本用于滚动发展(养
鸡的按领养鸡只数的10%,售米的按售米斤数的20%),成本原则上按实物收回,也可按照售卖价折算现金上缴,滚动资金建立专账,用作下年度的帮扶启动资金。发放回收有关事宜实行每年研究施策。
七、非建卡贫困户或未纳入统筹的贫困户愿意按本项目饲养要求饲养的成品鸡或
有多余稻米的,也可纳入“凤凰茶乡”农特产品品牌体系进行营销,竹篓子、包装袋等按照成本购买,但均需要建立诚信档案。
八、鸡崽和包装袋发放后,各村(居)要建立台账,将农户领养(取)数量、饲
养方式、帮扶干部、产品去向、销售渠道、诚信综合评价等记录在案进行动态管理。每发生一例诚信差评记录,村(居)年度考核时减1分。
九、本方案由XX镇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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