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地方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及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使用地点:
二、租赁物品的数量:
钢管约:米,扣件约:只,顶丝约:套;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租方如需续租必须再另签合同,出租物在归还完毕后租金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四、租赁价格
钢管租赁以每天元/米,扣件租赁以每天元/只,顶丝租赁以每天元/套;
租赁物质量标准,承租方在提货时应自行检查和验收租赁物的质量与数量,在提货验收后出租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的任何事故责任。
五、租赁物的损坏、丢失、赔偿、维修
承租方归还时不得任意串换钢管,弯钢管无法调直的出租方可以拒收,扣件在归还时生锈转不动的按少丝处理,少丝每套元,扣件每只清理上油费元,顶丝清理上油费元,所有丢失物品全部按在回货时市场价格的100%赔偿或钢管每米扣件每只顶丝每套经双方确认后,丢失物品款项应在五天内及时赔偿到位,否则仍继续计算租金。
六、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承租方应缴纳
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月结算单后由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应配合签单手续,如有异议,可在月结算单送达5日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累计三个月未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押金在最末次结算时,冲抵应付款、多退少补。
七、租赁物的运输及堆放
租赁物往返运输及装卸,堆放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理。
工程结束后,承租方应及时把所租赁的规格、数量组织退货。
租赁物归还出租方仓库时,承租方应堆放整齐,以便验收,否则出租方有权拒收。
八、承租方委托下列担保人提货、验收、送货、签单。
如需换人由承租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九、违约责任
承租方应按合同规格及时付款,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按每天违约部分3%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之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执一份,租金及其他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十、不详之处,另签条款。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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