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货明细见附页(品名、数量、规格、品牌、单价、金额)。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一次性包死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甲乙双方约定,该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七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定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须严格按照双方合同标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并将货物发往甲方工程所在地,货到工程地安装验收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余款即合同总价款的5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完毕后一年内付清。
以下是乙方公司的汇款资料卡号公户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个人帐号:
注:以上合同总金额包含:税金、包装费、安装费、运杂费(包括产品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该合同总价不因人工、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并且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任何附加费用。此报价方案完整,能达到合理使用,不可再有追加费用及产品。如有追加产品及费用现象,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承担
1、到货时间:
2、安装地址。
3、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包装标准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并符合产品在购买、运输、销售、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及地方对包装物颁布的包装标准及管制要求。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产品质量保证: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39—97《数字指定称》之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为:执行国家衡器标准、行业标准GB/T7723—20xx、JJG539—97、JJG555—96。并向当地计量监督部门省报检定通过。
2)乙方保证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另外,乙方应保证产品完整无损,全新未使用过,是原装原厂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30 %的违约金。
3)产品运抵目的地,甲方派人员进行初步检验,若初检时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由此造成安装工期延误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承担合同总价30 %的违约金。
4)乙方须同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所有政府部门验收需提交的相关报告及全部资料。如因资料不全不能通过验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