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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请为解除租赁合同

2024-02-26 来源:易榕旅网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年月日就乙方承租方大美博城号商铺签订《方大美博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弃上述商铺优先续约权及承租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年月日解除,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即同时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甲方将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取房屋占用费。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费、通讯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乙方欠缴费用后退还承租押金,明细见附件。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1、乙方收款信息

  2、收款人全称

  3、开户行帐号

  4、开户行全称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有权将该商铺进行二次招商,并可随时与意向经营户实地参观该商铺直至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页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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