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平等互利,共同发展
的原则,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事项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及条款如下:
一、营销政策:
1、甲乙双方达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共识,对甲方系列商品:
按供货价25%扣率,供货乙方。
乙方必须就甲主推,根据乙方销量对甲方予以返利政策,即5万元/月,返3%,10万元/日返5%。返利于合同到期日按照货物统一完成。
甲方除鱼卵钙外,对乙方作2:1的赠品配送支持(30粒装)
乙方根据门店橱窗、收银柜尺寸,由甲方制作统一形象背胶,但务必顾及经济门店形象。
甲方将给与乙方经济授信——金额抵贷支持,授信期限至3013.10.15日止,授信期限到即付清,补货部分应于次月完成结算。
乙方应同甲方一道共同遵守价格体系,维持双方统一价格定位。
双方协商结算方式为转账结算,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加收7%税费。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双方合作方式及价格体系,共同恪守商业机密。
二、甲方权益与责任:
1、甲方有责任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在合作期间做好相关售后服务。
3、甲方根据需求派出培训人员,对乙方销售人员予以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4、甲方应配合需求给予乙方上柜品种的店堂、柜台、货架、玻璃橱窗等终端形象的包装支持。
5、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量身订做多元化的合作方案,针对市场制定相应的品牌推广策略和多样化的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共同达成提高门店市场竞争力与营业额的目的。
6、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价格统一(零售价格表附后)。因国家法规、企业政策、原料、运输费用等需调整价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供产品价格信息。
三、乙方权益与责任:
1、乙方视甲方为战略合作伙伴,承诺将甲方产品作为绝对主推。
2、乙方终端门店尽可避免与甲方同类系列产品上柜,上柜须得甲方允许。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产品价格体系,共同市场维护。
4、乙方组织大型活动,如店庆、开业等,应提前十五天告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
5、乙方应配合甲方产品陈列摆放,以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产品批号最新化,避免部分
产品的滞销。甲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由于产品质量、包装更换、变形等因素,招回产品,乙方给予积极配合,由于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陈列支持:
1、甲方为乙方提供陈列工具,包括小展架等并指导乙方使用。
2、甲方免费提供POP 包括店面喷绘制作、跳跳卡、货架插卡、海报等供乙方使用以营造终端生动化气氛,激发顾客购买欲望,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广告支持:
甲方根据年度计划适时投入网络宣传、公交传媒、大型公益活动赞助、终端形象平面宣传等。具体时间表见“媒体投放排期表”。
六、退换货政策:
1、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给予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所产生的运费。
2、试销期(试销期为六个月)甲方给予100%的退换。
3、如非质量原因的乙方退换货,需扣除买赠、促销活动等相应的市场支持。
七、目标任务及奖励政策: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目标任务(回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第一季度元、 第二季度 元、第三季度 元、第四季度 元),
甲方按实际回款额的 %给予奖励作为年度厚谢。目标任务(回款总额)未达到不予实行本条款。
2、乙方每季度购销量不低于人民币 元。
3、乙方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任务,甲方将给予以下奖励: 超额回款金额超额部分奖励 备注 元
奖励部分将于合同期满后第一个月份以货物形式一次性返还。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到期前不可终止。任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并同意后,出具书面报告,方可提前解除协议。协议不成,双方均可向法院申请裁决。因国家政策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10 月 15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执行期满,乙方可于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续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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