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之深爱之切》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坚定忠诚的政治品格、真挚深厚的为民情怀、勇于担当的改革精神、强烈鲜明的问题导向和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态度,从中可以清晰感受到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思想体系早年的认识来源和实践根基。
“凡事务求贯彻”为地方党政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郡县治则天下安。县一级的工作,一头挑着党和国家的政策,一头挑着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这一级党政部门,能不能认清自己的职责定位,发挥好职能作用,关系着中央的政令能不能畅通,也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落地生根,真正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凡事务求贯彻”,既是《知之深 爱之切》一个鲜明的思想特点,也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期间系列讲话的一根红线,这体现在许多方面。一是提出共产党人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态度明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是有鲜明的立场的,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旗帜要鲜明,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要明朗;只要坚决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办事,敢于领导,善于领导,不管谁制造什么障碍,工作有多大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二是提出党的政治纪律就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针对当时中央要求尽快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抓政治纪律,抓与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就是要保证四化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党组织、每一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础上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这就是党的政治纪律。三是提出县级班子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独立作战的指挥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县委一班人把主要精力放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上,自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些思想观点,充分体现了“凡事务求贯彻”的要求,为当前党政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
“凡事务求贯彻”为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十二大提出,在5年之内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在当时,党内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的种种表现在正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于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如果党风不能根本好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凡事务求贯彻”,既是为争取党风根本好转采取的有力措施,也是对广大干部作风的具体要求,这体现在许多方面。一是提出工作作风上,要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有一个大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能仅仅是个老黄牛,也不能只是一个空谈家,而要把远大目标与务实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制定了县委一班人要遵守的六项规定:总揽全局,抓大事;反对官衙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搞好“一班人”团结,维护县委领导的统一;以身作则,不搞不正之风;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树立雄心壮志,为四化争先创优。三是提出“政治上要敏锐,工作上要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政治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党的奋斗总目标,牢固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考察干部主要就看两条,一是政治上是不是敏锐,二是工作上能不能创新;对中央的方针政策,要自觉执行,不能有任何怀疑和动摇。这些论述都充分体现了“凡事务求贯彻”的要求,对当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凡事务求贯彻”为领导干部推动发展、开展工作提供了方法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不管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都非常重视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时期,不仅为正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了宏伟蓝图和远景目标,而且也为达到这个目标提供了过河的“桥”和“船”。
“凡事务求贯彻”,既是对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作风要求,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发展、开展工作提供了方法论,这体现在许多方面。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到基层寻求“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干部,脱身冗务,着眼于基层,着眼于实际;要多下去走一走,看一看,实实在在地调查研究一番,多了解一些真情实况,长一些真知灼见,更有效地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二是提出“有领导有步骤”工作方法。所谓有领导有步骤,就是凡是中央和国务院有了明文规定的事要坚决落实,凡是中央已经定了方向的事,要积极探索试验。三是提出“自己事自己办,今日事今日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全体干部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决定要执行,纪律要遵守,不能一盘散沙,各行其是;办事讲时效,不推诿、不拖拉、不马虎,自己事自己办,今日事今日毕。这些论述都充分体现了“凡事务求贯彻”的要求,为推动当前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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