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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的承诺书

2022-09-11 来源:易榕旅网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承诺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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