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集

2020-09-24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

  戊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幼儿园事业。

  第二条幼儿园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江西省上犹县东山镇备田大道

  经营范围:全县范围内幼儿

  经营方式:合伙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丁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戊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幼儿园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幼儿园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幼儿园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幼儿园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幼儿园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幼儿园的收入是指正常上课期间的学费,餐点、伙食,不包括非正常上课期间的收入.

  3、幼儿园的利润是指除去一切开支减去管理方提成后的金额。

  4、幼儿园的利润分配按股份比例分配。

  5、幼儿园的亏损分配按股份多少分配。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幼儿园债务由幼儿园财产偿还。

  2、幼儿园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幼儿园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幼儿园执行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幼儿园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幼儿园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按股份的多少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执行幼儿园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注明执行幼儿园事务拥有

  %的提成、非正常上课期间的收入(如:节假日、周末、全托生等)及股份分红。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幼儿园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拟定幼儿园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幼儿园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幼儿园的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幼儿园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幼儿园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幼儿园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幼儿园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幼儿园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十四条幼儿园事务的决定

  幼儿园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幼儿园不动产;

  2、改变幼儿园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幼儿园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幼儿园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幼儿园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幼儿园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幼儿园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幼儿园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幼儿园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幼儿园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幼儿园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幼儿园,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签字后,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丁方签名:

  身份证号:

  戊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