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因9楼朝南房间(与厨房、客厅相邻房间)露台搭建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允许乙方按照要求(见第二条)搭建露台。但在因为地震、施工质量等不论何种原因,导致9楼搭建的房间出现地面沉降、墙地面裂缝问题后,乙方需承担责任。该责任为:
1、甲方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拆除9楼的搭建部分,9楼该处房间结构恢复至从开发商手中接房时的状态;
3、8楼露台顶上的防水玻璃结构和生态木吊顶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由此可能会造成8楼屋顶乳胶漆及墙面墙纸污染,需要进行重新刷乳胶漆、贴墙纸处理,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为保障8楼的安全,搭建处分成3层结构。第一层(最下一层)是铝合金框架加双层夹胶钢化玻璃,用于承接上层结构掉下来的渣土、灰尘等,并在上层结构出现问题往下掉时起缓冲作用。第二层(中间层)是钢筋混凝土结构,起主要承重功能。第三层(最上层)在第二层的基础上,横跨一张网状结构,覆盖第二层结构与高出9楼地面的梁。第二层、第三层结构见附图。该附图由乙方提供。
三、在实际施工中,乙方将高出9楼地面的梁体部分敲掉,做成与地面齐平的状态,实际上更改成了两层结构。因甲方发现的较晚,无法恢复原状,对此表示默认,但在出现问题时,责任由乙方承担。该责任见第一条。
四、因第一层结构是甲方完成的,该处费用折价人民币1600元整,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五、鉴于8、9楼房间结构的关系,甲方提出在以后不论哪一方。出售房屋时,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表示同意。
六、该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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