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 号停车位
第二条:租赁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此停车位租金是每月100元人民币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付清。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物所有权
在租赁物期间,停车位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停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有对停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等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
第五条:租赁期满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位,但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乙方有意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六条:双方违约的处理
其中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受损失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违约内容包括单方解除合同,擅自转租、出售、拖欠水电管理费、改变用途、逾期交付车位,提前退租等)。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双方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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