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2023-06-12 来源:易榕旅网

  做好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于确保新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平稳有序和全国“两会”期间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推进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近三年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连续组织开展了春秋两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开学专项督导工作渐趋常态化、制度化,对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推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和遏制校园事故发生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省对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__〕10号)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向省政府、委厅领导进行汇报,精心制订迎检工作方案,及时召开迎检工作协调会,迅速下派专项督查组。

  在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自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排查、省教育厅督导组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摆,限期整改,狠抓落实,确保我省春季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我省春季开学专项督查工作,2月20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2月22日,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协调会,部署具体迎检工作,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月24日至26日,省教育厅组成了9个由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带队的督查组,分赴全省13个县(市、区)的86所学校进行督导。主要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明查暗访、随机走访等方式,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文件资料、查看问题清单,深入学校认真检查了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实地查看校园、校车、校舍、食品安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跟踪督查,并将处理意见反馈至省教育厅。

  二、主要做法

  从省级抽查情况看,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开学工作的重要性,对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周密部署,成效是明显的。

  开学条件保障到位

  一是师生返校按时有序。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了各校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部署会议,对20__年春季开学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萍乡市及所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早动员,早安排,并统一了全市开学时间,确保师生按时返校。抽检的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对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和学生按时返校提出明确要求,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取得联系获悉原因,并督促其抓紧时间返校。

  二是学生资助落实到人。各地均已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较为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采用“奖、助、贷、免、补、减”等多种形式,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抚州市建立了完善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体系,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能根据政策认真落实学生的资助工作,及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目前未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是教材教辅符合规定。各校均能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新学期教材发放到位;各地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的统筹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盗版侵权问题、擅自违规征订、违背自愿原则订购的现象。赣州市教材按照循环教科书足额补订,教辅使用严格贯彻“一科一辅”及“自愿购买”的原则。

  四是后勤保障扎实有效。各地各校普遍利用寒假对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进行了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生活后勤保障到位。省水利职业学院对所有学生宿舍进行了全方面安全大检查,对生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省体育运动学校对教学楼、训练场所有的教学、训练设施设备在开学前全部进行了检修和维护,运行良好。

  五是主题教育形式多样。各校都认真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安全第一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加强中小学守则学习,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小学生守则上墙、入屏。新干县教育局开展了养成教育“五个一活动”;赣州市各中小学校开展适合青少年的“三爱”主题教育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

  六是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各地认真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政策要求,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九江市、景德镇市等地在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倾斜,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位,确保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村小和教学点的运转水平。

  (二)规范办学行为严格

  一是收费治理成效显著。九江市、景德镇市建立了市、县、乡、校四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强化了春季开学收费自查和 “校中校”的清理整顿,妥善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学且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通过督查,未发现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校务公开透明。各地对中小学收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加大对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赣州市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等规定的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吉安市新干县、泰和县建立了对义务教育学校经常性督导制度,设立了“监察热线”与“局长信箱”。督查中,未发现擅立收费项目、超收费用、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现象。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收取符合规定。

  三是办学行为规范有序。各地严格执行《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各校基本能按照规定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基本保证每天一小时锻炼活动,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总量。宜春市万载县黄茅镇兴源小学等学校开展“三乱”专题治理活动时,与教师签订严禁“三乱”行为的责任书。各地认真推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普遍建立了督学责任区,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都落实了责任督学,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

  四是校服管理严控到位。各地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教勤字〔20__〕4号)规定,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定标准落实到位。所抽查的城区学校校服征订都能征求学生家长意愿,体现了自愿购买的原则。

  (三)校园安全管理规范

  一是“三防”建设齐抓共管。各地进一步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所抽查的大部分学校都能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大部分能做到校外人员入内登记,基本能做到重点部位24小时视频监控。吉安市在学校设立警务室,配备了专职安保人员;抚州市部分有条件学校已建立警校联动机制;省水利职业学院以优秀学生建立的校卫队在中职学校中独树一帜;南昌工程学院校内设立警务室,校内保安实现24小时巡逻制度;九江市、景德镇市扎实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上放学高峰时段做到“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

  二是重点领域治理多措并举。各中学严格落实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各校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基本齐备,制定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各校以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等为重点,检查了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四)校车校舍管理有序

  一是校车管理机制健全。各地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运营,督查中没有发现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以及超速、超远、不按规定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南昌市、新余市对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都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实行层层落实责任制;景德镇市增设学校路口标志37块,人行横道信号灯8组,爆闪灯16处,取消学校周边50米内的停车泊位;抚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测,校车行驶的线路和停靠的站点进行规定,提高校车安全运行系数。

  二是校舍安全排查到位。各地根据我省制定的《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__〕15号)文件,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校舍安全预警机制、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和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制度,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从我省校建统计和近期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情况来看,我省原有的D级危房全部予以了拆除或封存停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五)食品安全管理有效

  各地各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机制和相应的工作机制。抚州市教育局联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排查,对学校食堂开办资质及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进行年检;赣州市教育、药监、工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余江县教育局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加强工作互联,严格对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的监督管控;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省级督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校园安全存有隐患。部分农村学校安全基础较差,特别是物防、技防建设滞后,存在视频监控设施配备不足;少数学校校园建筑内消防栓废止、破损情况较普遍,灭火器数量不足、超期使用情况严重;有些学校防火、防踩踏事件等主题安全教育、预案及演练资料登记不全;有些学校大门无人值守,有人值守把门不严;个别学校锅炉安全检测还有待加强;少数中学化学药品室的酒精和有毒药品管理存在漏洞,有关制度坚持不到位。

  二是少数学校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少数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有待进一步规范;有些学校存在补课现象;一些县城热点学校普遍存在班额偏大的现象,幼儿园教学“小学化”倾向较为明显。

  三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够高。部分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未达到省定标准;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办学水平不高,尤其英体美专业教师和技术装备等硬件设施比较缺乏;有的县区,甚至城区学校还有代课教师的现象。

  四是校舍和食品安全管理有短板。有些学校(幼儿园),尤其是乡镇、村级学校周边环境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校门周边摊点多,车辆乱停乱放较严重。有的校园周边存在非法运营车辆等安全隐患;有的学校门口和周边未设置警示牌、减速带。少数学校未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有些学校学生宿舍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品留样不规范,生疏储藏不分隔,食品购买渠道台账记录不完整或欠缺。

  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督查组都已经及时向学校校长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向当地教育局领导进行了反馈,要求加强监督落实,整改到位。

  四、督导意见和建议

  一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切实防止挂一漏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化解矛盾和问题的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及具体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制订出“作减法”工作方案,尽可能减少引发矛盾诱因,防微杜渐。

  二要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平时注重加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切实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校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必须建立校园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坚决杜绝不法分子和社会闲杂人员混进学校作案,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宿舍等人口密集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加大投入,积极创造条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学校安全保卫防范体系,严防火灾、投毒、爆炸、拥挤踩踏、抢劫盗窃等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要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取新建学校、改扩建校舍等多种途径,扩大学位;同时,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工作,完善交流轮岗保障机制,提升师资水平,逐步化解“大班额”现象。

  五要进一步加大问题的整改力度。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对省督查组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以及本通报中涉及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3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及办理结果,加盖公章书面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适时开展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