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
目前省内疫情呈现多点、多发态势,传播范围广、传播链条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是切断新冠病毒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
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倡导广大居民从我做起,养成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公众健康,助力疫情防控。具体行动倡议如下:
一、倡导在永年区全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参与“全民戴口罩” 行动,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二、应戴尽戴口罩。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做到“应戴尽戴”:
1、从事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
2、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
3、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4、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5、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校园室内场所的`师生员工;
6、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场所)、娱乐(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单位)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及个体经营者;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三、凡进必戴口罩。居民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做到“凡进必戴”:
1、进入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场所)、娱乐(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2、乘坐厢式电梯和火车、长途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网约车、出租车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校门口等室外场所时;
4、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5、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在医院就诊陪护,在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排队等候,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8、入永返永及离永外出人员,要加强自我日常监测,与他人接触时戴好口罩;
9、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科学佩戴口罩。口罩的规范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1、日常注意手卫生,佩戴和摘下口罩时要洗手;
2、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4、跨区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5、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6、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五、正确处置废弃口罩。居民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归为其他垃圾处理;在正确处理丢弃口罩后,要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双手;单位及公共场所对垃圾桶做好消毒处置。
六、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带动身边亲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七、对由于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终将过去,笑看春暖花开。口罩虽薄,能防疾病传播;口罩虽小,能体现文明素养。疫情防控,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需要每一位居民齐心协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全民养成科学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巩固全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守护好我们健康平安的家园。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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