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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2022-05-15 来源:易榕旅网

  20xx年第一季度,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贯彻“创新开路”和“质量至上”的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20xx年工作的顺利开局。今年1-3月份,中心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38个,其中,工程类12个、货物类57个、服务类69个,比去年同期132个略有增加。采购预算金额20257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9604万元,节约资金653万元。

  第一部分 主要工作

  一、大力推行“计划+批量”采购模式,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一是继续实行采购计划预公告。年初在网上对外公布了《 》,让供应商可以提前了解我区全年即将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及其预算金额,并可预估项目招标的大概时间。此举有效增加了公开透明度,强化采购的计划性,充分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虽然这项做法引发了负面新闻,但我们直面应对,与区财政部门对采购计划名称与表格进行了修改和说明,使其更加清楚、准确,易于理解,并重新进行了挂网公示,让公众容易理解。

  二是在物业、家具领域试行预选供应商制度。我区20xx年政府物业服务项目采用**市政府中心的中标结果,对我区~50万元的物业服务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制度。第一季度累计完成物业服务竞价采购43次,预算金额约为1628万元。另外,区财政部门已函复同意对我区~50万元的家具项目试行预选供应商制度,实行竞价采购。

  继续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协议采购结果。我区20xx年公务车的保险服务,采用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车保险服务的新一轮中标结果,继续实行协议采购。此外,已对我区20xx年通用设备供货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中标结果,继续实行协议采购。

  三是探索建立我区政府购买服务预选供应商机制。为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降低工作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专程赴兄弟区调研学习,起草全区的服务外包招标工作方案。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充分调研和反复讨论,现正在进行招标需求编制。下一阶段,将按照分类推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劳务派遣、保安服务、景观设计、应急工程、绿化工程施工与监理等方面试行预选供应商制度。

  二、积极探索,推动建立采购招标的协作联动机制

  一是推动建立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 》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向区政府提出了建立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我区采购招标的政策的研究制定、探索采购招标的体制创新等。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强我区采购招标的统筹协调力度。

  二是推动加强合同验收和后续履约监管。为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我中心一直努力推动解决合同后续履约监管乏力的问题。目前,区政府已明确由区监察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起草专项制度,建立合同验收与履约情况检查的长效机制。

  三、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

  一是重新编印了《 》。20xx年2月,我中心精心编印了《 》。该书内容充分完备,系统性强,方便实用,有着很好的参考价值,常有各级领导与兄弟单位向我中心索要此书。由于印刷的数量有限,而且近年来法律法规有所变更,因此,我中心对该书进行了再版,再版时还补充收编了近年来有关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新的文件,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对该书结构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使之更合理、更方便。

  二是规范了公文模板。我中心自20xx年**月制定和执行《 》以来,改变了以前公文格式不一致的情形,带动与促进了我市政府采购业务公文的逐步统一与规范。本着持续改进的工作理念,我中心根据这几年来《 》的实施情况,结合当前的工作要求,对《 》做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制定了《 》,使得公文更加规范化、格式化,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三是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管理,减少质疑与投诉,提高公信力及采购效率,我中心起草了《 》,拟经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下发执行。

  四、及时调整现有做法,实现新旧条例的无缝对接。新修订的《 》从今年3月1日施行。新《 》根据目前我市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为此,我中心抓紧时间学习和理解新条例,并根据新条例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现有做法。比如根据新《 》有关规定,适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经公示且无异议后方可批准。为此,我中心及时沟通区财政部门,草拟了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公示模板。又如根据新《 》的有关规定,将招标文件的公示日由原有的20日缩短至**日,取消了项目预中标公示,同时启用了新的专家库管理系统。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建立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联席会议制度等,确保新旧条例的无缝对接。根据新《 》改革程序和缩短时限的要求,向区监察局提出了将区行政监察系统与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对接、调整和新增行政监察点设置等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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