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
碎石、中粗砂、粉末砂等;
二、价格:
碎石、中粗砂价格为元/立方米,粉末砂 元/立方米;
三、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
____乡____村____公路施工地点;
五、运输:
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款达 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
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乙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200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方(甲方): 代表人:
供货方(乙方): 代表人:
担保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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