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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供货合同

2024-02-06 来源:易榕旅网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煤经巨鹿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按照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方案,特制订我校与____签订煤炭合同,由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品种及数量

  甲方供乙方____煤____吨。

  二、供货价格及说明

  1、按照采购中心招标价格每吨____元,(其中包括煤炭运输、检测、开票、过磅、装卸等一切杂费)。甲方首先供货____吨经检测、试烧、燃烧值达标,经乙方认可再供剩余吨数(按学校实际需要吨数为准),且烧的质量和价格要保持不变。

  三、质量要求

  1、所供产品要保证质量,(燃烧值不能低于7000大卡)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以乙方过地磅为准。质量不过关乙方不予验收付款。

  2、为保证质量乙方可派人跟车运送。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首供____吨,剩余吨数供货时间等待乙方通知,验货地点为巨鹿县实验中学院内。

  五、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验货完毕经乙方验收、试烧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的验收报告单,采购中心审查无误后支付中心结算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供煤炭如不符合全质量要求或延误供货时间,乙方有权拒付货款或做相应处罚。

  2、乙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结算货款,如无故不予办理,逾期则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加收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如出现纠纷,应及时交采购中心协调解决,如调解不成,则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包采购中心、采购办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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