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疗收费行为,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医疗收费多收、乱收和错收等现象发生,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看病费用,切实解决好看病贵的问题,我我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1—3月以来的医疗收费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成立党支部书记刘洋为组长,相关人员(财务、收费员、药、医疗科长)组成的医疗收费自查小组。
确定检查范围和项目:
检查范围以20xx年1月至3月以来发生的所有卫生院收取各项费用,包括医疗、防疫、妇幼等各部门的所有收费行为。检查结果
1、月份,全院共收治住院xx人,住院总收入xx万元,其中医疗性收费收入xx万元、药品收入xx万元。
2、共接诊门诊病人xx人次,总收入xx万元。其中医疗收费万元,药品收入xx万元。以上两项共发生费用xx万元。在自查时,共抽取门诊处方份,住院病历份进行全面收费项目的对照检查,所有医疗性收费、药品价格都符合吉林省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药品施行国家基本药物,施行零差价销售,全部收费项目无多收、乱收和错收的现象。通过自查,我院在医疗收费上严格执行
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没有发生违规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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