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员营销定义
全员营销即每位员工(前厅部的总台接待、总台收银和营销部所有人员除外)都可作为酒店的一名销售人员,通过自身的人脉关系(即亲戚、朋友等)为酒店介绍客源(团队和散客),以此增加酒店的销售收入。
二、团队定义
一次性用房在四间房以上称为团队。
三、营销收入界定
酒店客房、会议室、堂吧收入。
四、全员营销实施细则
1、对外报价
对散客、团队、会议室的消费统一按营销部的对外执行价报价。
2、统计管理
全员营销的预订单统一由营销部下单并统计,每月末交财务部审核。如未经营销部下单,直接到前台预订或登记,不计入全员营销的奖励范围。
3、奖励比例
A、散客销售奖励比例
销售价格240元/间.夜(含早)奖励10元/间
销售价格260元/间.夜(含早)奖励20元/间
销售价格300元/间.夜(含早)奖励40元/间
B、团队销售奖励比例
销售价格180元以上(含早,四间以上)奖励5元/间
C、会议销售奖励措施
按照客户消费总额部分的2%,奖励给员工个人。
4、奖励时间
每月月末经财务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
5、奖励办法
A、如果是网络订房公司、旅行社来店消费的房间或会议,奖励对象只针对网络订房公司或旅行社,不再奖励其他人。
B、散客自己来店消费的,不能作为员工业绩而奖励给个人。
C、营销部要核实消费者的真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虚假消费。一经查实除收回奖励外,给予营销部经济处罚500-1000元,当事者经济处罚200-500元,并视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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