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经缸瓦窑沟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村所属林地林木座落(炮台阳坡大北坡西孟子沟)一事进行协商,最后以陆万捌仟元整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林地、林木座落四至,树种面积:
东:分水岭 西:山根 南:石孟子沟 北:北岔阳坡 面积:约390亩。
二、林地、林木买卖年限:
从xx年8月26日起至xx年8月26日止,期限为70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交林木款陆万捌仟元(¥:68000.00元)整,将此款交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四、在合同期间,乙方具有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乙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甲方不予干涉。
五、双方责任:
1、因四至不清,权属不明,甲方负责解决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并负责赔偿。
2、林权证的变更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支付费用,需甲方提供手续,甲方应积极提供。
3、砍伐树木时,乙方按规定审批砍伐,不得乱砍滥伐,否则自行承担其责任,与甲方无关。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尽享有转让、转包和他人联营的权利,其家庭和子女有继承权。运木村的道路问题,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砍伐树木后,乙方按其有关部门的规定栽植,甲方不予干涉,在合同期间乙方自己争取的资金和上级的优惠政策,就此林木所给的补助,归乙方所有、使用。
6、合同期满,乙方将林木和林地内没砍伐的树木无条件交还甲方。
7、阳坡已卖出的坟地,见原始合同让埋。
8、山下爆竹库占地合同到期后,地租由乙方收取。
六、违约责任:
单方随意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捌万元整(¥: 3 80000.00元),不足以弥补对方所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补偿。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隆化镇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法人代表:
乙方:
村民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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