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并接受乙方对该项工程的承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1、该项工程工期为 日,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 天,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
四、工程造价
该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并以财政评审价降低____%为工程承包单价,临时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所有工程按验收时的工程量据实结算,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维修(改造)居民户原有的门窗不予变动。
2、由乙方购买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有关单位备案。
5、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期限为1年。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该工程由于时间紧、质量高、艺术性强等综合因素,合同签订生效后,预借工程总造价30%的开工进场费,待工程完工50%时再预借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后10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并完善相关手续;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通过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和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则全部付清。
七、工程竣工与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质量合格证明、竣工图等。
2、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竣工结算。
八、施工设计及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和施工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调解,确保乙方自觉施工。
2、如因下雨、自然灾害、征地、近迁等因素,造成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3、乙方必须按规划设计的有关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4、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如下: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失效,本协议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存档。
甲方: 乙方: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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